楼栋火灾应急预案参考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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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应急预案是对社会信任和公众满意度的提升, ,应急预案可以让应急响应人员熟悉自己的任务,下面是白领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楼栋火灾应急预案参考7篇,感谢您的参阅。

楼栋火灾应急预案参考7篇

楼栋火灾应急预案篇1

为确保广大师生安全度过非常时期,能从容处理不可预料的.突发事件,幼儿园特制定本应急处理预案。

一、应急人员准备

1、 成立应急工作组。

组长 : 周燕娟

组员 : 王悦芳 蒋晓红

2、实行首问负责制。不推诿,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如第一时间紧急上报;拨打119;稳定师生情绪、与幼儿家长联系等)。

二、应急物资准备

应急物资储备。如室内消火栓、灭火器等。

三、应急程序准备

1、火警一旦发生,必须立即呼救,并利用报警器材向单位内部报警,同时拨打119火警电话,派专人接应消防车,警戒火灾现场。

2、若幼儿未曾离园,先启动幼儿紧急疏散应急预案。

2、单位领导必须赶赴现场组织并指挥灭火扑救工作。组织职工携带灭火器材到火灾现场集合,根据火灾情况有针对性进行灭火。 3、扑救前必须根据火情,果断切断电源、关掉煤气阀,紧急转移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物品。

4、火场扑救指挥应迅速判明火势走向、火场特点,明确主攻方向和围截;方位。要审明形势,在灭火力量大于火势时,果断采取速战速决的灭火战术;在火势大于灭火力量时,采取“先控制,后扑灭”的灭火战术,全力控制火灾范围,等待后援力量。

5、在公安消防队赶到后,火场指挥改由公安消防队指挥,单位领导要全力配合,并组织内部力量进行救护、疏散、警戒等,直至火情得以完全扑灭。

6、火灾扑灭后,要组织力量保护现场,特别要注意防止死灰复燃。

7、密切配合公安消防等部门进行现场勘察和调查火灾原因。

楼栋火灾应急预案篇2

1 总则

1.1 制定目的

建立健全天津市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机制,推进应急处置工作的法制化、科学化、制度化建设,充分发挥社会联动、快速反应、协同作战、跨区增援等社会整体资源优势,高效有序地做好灭火和抢险救灾等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中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 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公安消防队伍执勤战斗条令》、《天津市消防条例》和《天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津政发〔20xx〕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制定本预案。

1.3 事故分级

1.3.1 依据公安部消防局有关规定,火灾事故一般分为四个等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Ⅰ级(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Ⅱ级(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Ⅲ级(较大)火灾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Ⅳ级(一般)火灾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1.3.2 事故等级确定。市公安消防局根据第一时间接报的火灾种类、起火单位信息或现场消防指挥员报告的火灾信息,并充分考虑发生火灾的政治、经济、自然等因素,确定火灾事故等级。

1.4 工作原则

(1)救人第一,科学施救。灭火救援现场应当坚持救人第一、科学施救的指导思想,采取科学、正确的措施,第一时间实施救人,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和危害。

(2)政府领导,分级负责。在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积极协调各方灭火救援力量,负责火灾现场的具体处置工作。

(3)统一指挥,协同配合。专业指挥机构和现场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实施灭火救援行动。公安消防部门组织企业专职消防队积极协同作战,具有应急救援和保障职能的部门和单位要主动配合。

(4)练战结合,注重实效。依照本预案规定的程序、方法和措施,认真落实组织机构、人员编配、装备器材、物资供给、资金保障,定期组织开展综合实战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1.5 适用范围

本预案是我市应对火灾事故的专项应急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社会影响,需组织多部门共同应对的火灾事故。

2 组织体系

2.1 领导机构

2.1.1 设立天津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总指挥由市人民政府分管消防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公安局分管消防工作的副局长和市公安消防局局长任副总指挥,其分工如下:

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负责协助总指挥做好市指挥部各项工作;受总指挥委托,协调各成员单位参与火灾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市公安局分管消防工作的副局长:负责协助总指挥做好市指挥部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维护火灾事故现场的秩序稳定;负责组织指挥火灾事故现场排爆、案件侦破和消防设施遭受人为破坏、劫持人质等重大刑事案件及恐怖袭击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承办市指挥部涉及公安工作的其他事项。

市公安消防局局长:负责协助总指挥做好市指挥部日常工作和现场指挥部管理工作;受总指挥委托,负责市指挥部办公室的全面工作。

2.1.2 市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火灾事故应对工作的决策部署;组织指挥较大以上级别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区县开展一般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织指导火灾事故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装备的建设管理工作等。

2.2 办事机构

2.2.1 市指挥部下设天津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消防局局长担任。

2.2.2 市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市指挥部日常工作,起草市指挥部有关文件,组织落实市指挥部各项工作部署;组织修订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及编制应急保障预案,并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组织落实火灾事故应急队伍和应急物资装备建设管理工作;研究确定火灾事故应急响应等级;承办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 成员单位

市公安局:根据灭火救援需要,调集属地直升飞机协同作战,调派属地公安分局警力维护现场秩序,实施治安管制;公安交管部门应立即启动应急机制,根据灭火救援需要实施交通管制,全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特警总队、属地公安分局进行现场秩序警戒,预防因救援事故引发的群体性骚乱事件;刑侦部门负责涉及火灾的刑事侦查工作;公安的网监部门密切关注网上舆情,对于相关违法有害信息及时处置。

市发展改革委:根据市指挥部的命令,会同有关部门尽快将灭火应急物资调拨供应到位。

市商务委:负责市场监测,做好生活必需品的储备,保市场供应,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市建设交通委:负责提供工程设备,组织专业施工人员,在市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对有关建筑物、构筑物实施拆除或加固;部署自来水集团保证供水范围内的市政管网灭火供水压力,保证灭火用水;部署能源集团切断火场内部及周边区域燃气输送,抢修受损设备和管线,排除一切影响灭火战斗和给灭火人员带来危险的燃气泄漏隐患。

市市容园林委:根据需要提供洒水车等大型供水车辆,协助火场供水和现场洗消。

市政府新闻办:负责指导有关部门发布火灾事故信息,及时引导舆论;加强对网络的监控和管理;协调相关新闻单位做好对外宣传工作。

市安全监管局:参加重特大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参与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火灾救援协调、指导和善后评估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受伤人员的现场医疗救治、转运、院内救治和现场卫生防疫等工作;及时向市指挥部报告伤员数量及医疗救治情况。

市民政局:指导区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提供紧急避险、救助服务,依据有关规定为因火灾造成的无家可归人员安排临时食宿。调集殡葬车辆,转运火灾死亡人员尸体。

市交通港口局:根据灭火救援需要,参与保障紧急、特种物资以及抢险救灾物资交通运输的组织协调工作。

市通信管理局:根据灭火救援需要,做好应急通信的保障工作。

市环保局:根据灭火救援需要,进行环境监测,协助检测有毒气体,提出预防次生灾害对策。

市气象局:根据灭火救援需要,提供相关气象信息。

市水务局:根据现场灭火救援需要,视情排除道路积水。

市人力社保局:为火灾事故中参保伤亡人员落实医疗保险待遇;对于参保人员因火灾伤亡被认定为工伤的,及时落实工伤保险待遇。

市电力公司:根据灭火救援需要,实施供电、断电措施。

市指挥部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随时对市指挥部成员单位进行调整。

2.4 现场指挥部

火灾事故发生后,市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火灾发生的区域、火灾事故类型和规模,组织参与灭火作战的有关人员组建现场指挥部,实行现场总指挥负责制。较大以上级别火灾事故,由市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兼任现场总指挥;一般火灾事故由到场的公安消防队伍最高长官担任现场总指挥。主要职责是:

(1)了解现场情况,组织火情侦察和分析,制定总体作战方案,视情况设立作战指挥组、通信联络组、政治宣传组、后勤保障组等,必要时划分战斗段(区),分别组织实施灭火救援任务;

(2)向参战的下级指挥员部署作战任务,组织指挥参战单位(含企业专职消防队)协同作战;

(3)根据现场救援的需要和情况变化,及时调集和适时调整力量部署,必要时可组织群众参与辅助性行动;

(4)划定警戒区,组织疏散人员和物资,作出拆除或者破拆毗连(邻)建筑物、构筑物的决定;

(5)调动公安、交通、卫生、环保、通信等有关部门协助灭火救援;

(6)指挥各种车辆及设备有序停放,保障通往现场的主要道路畅通,保证各种救援车辆、人员通行;

(7)决定采取其他必要的应急措施。

2.5 技术专家组

技术专家组一般由公安消防队伍灭火救援专家和建筑、环保、化工、燃气、供电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由市指挥部办公室确定技术专家组组长。技术专家组的主要职责是:

(1)观察、搜集现场相关情况和信息,判断火灾事故发展趋势,配合灭火与应急救援行动;

(2)评估火灾事故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以及可能发生的后果,提出应急处置建议;

(3)参与制定作战方案,提供技术支持,解决技术难题。

3 监测与预防

3.1 监测

3.1.1 各区县和有关部门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针对市内重点消防保卫单位的建筑情况、使用性质、生产储存及其发生火灾后的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社会影响等危害程度,对高层建筑类、地下建筑类、石油化工类、人员密集场所类、仓储类、重要机关和单位等类型建筑和单位,分类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建立全市重点单位的火险隐患、重大危险源数据综合分析、风险评估数据库,同时做好重、特大火灾事故的信息接收、报告和统计分析等处理工作。

3.1.2 市公安消防局负责重、特大火灾事故信息监控工作;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重大火灾事故信息经核实后,及时通报有关部门。

3.2 预防

区县人民政府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带队,深入辖区内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火灾隐患高危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节庆活动场所、易燃易爆单位等开展联合检查。推动指导辖区内行业、系统落实监管职责,加强对所属单位的督导检查。组织街道、乡镇、社区、村以及其他基层力量开展群防群治,全力消除火灾隐患。推动各部门、行业、系统开展具有特色和影响力的社会宣传活动,坚持搞好“流动宣传”、“户外阵地宣传”、“生命通道体验”等专项行动。丰富群众消防安全知识,提高群众的火灾自救能力。

4 应急处置

4.1 先期处置

一旦发现火灾,火灾事故发生单位有关人员必须迅速准确地拨打“119”报警电话,并及时组织力量扑救火灾;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的,该场所管理人员应当立即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邻近单位应当积极支援灭火救灾。市公安消防局接到报警后,迅速调集灭火救援力量赶赴现场进行扑救。根据现场人员伤亡情况,调派市急救中心组织救护车辆和急救人员赶赴现场。根据现场救援需要,调派供水、电力、燃气、运输、气象、环保、通信等专业抢险和保障部门到场配合灭火救援工作。

4.2 指挥协调

现场指挥部组织协调有关方面负责人、专家和应急队伍参与火灾救援工作;协调有关地区和部门提供应急保障,包括协调事发地单位与区县人民政府的关系和调度各方救援资源等;及时研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跨行政区划或全市性的火灾事故,由市指挥部报请市人民政府协调处置。

4.3 应急响应

4.3.1 响应分级

根据事故级别,火灾事故响应分为4个级别,启动标准如下:

Ⅰ级响应:通常为火灾事故已经蔓延扩大,可能造成群死群伤、财产重大损失等影响社会稳定的恶性事故,以及其他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和天津市辖区内灭火救援力量(包括专职消防队)不足,需要其他省(区、市)公安消防队伍跨区域调集增援力量的火灾事故。

Ⅱ级响应:通常为宾馆、饭店、学校、幼儿园、医院、候机楼、影剧院、体育馆、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图书馆、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的火灾事故;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发生的火灾事故;生产、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场所)发生的火灾或泄漏事故,以及其他重大火灾事故。

Ⅲ级响应:通常为党政机关、档案楼、电力调度楼、通信楼、广播电视楼、车站、码头、仓库(堆场)、财贸金融楼、高层和三级耐火等级以下的多层住宅、地下建筑、古建筑等发生的火灾事故;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发生的火灾事故;缺水地区发生的火灾事故,以及其他较大火灾事故。

Ⅳ级响应:通常为农村或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城市多层民用住宅及其他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场所)发生的初起火灾事故,以及报警中不能确定的其他一般火灾事故。

4.3.2 响应等级确定

市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第一时间接报的火灾种类、起火单位信息或现场消防指挥员报告的火灾信息,并充分考虑发生火灾的政治、经济、自然等因素,确定响应等级。

4.3.3 响应启动与调整

火灾事故发生后,市指挥部办公室应密切关注事态的发展趋势,根据火灾事故的发展情况和严重程度,及时将信息通报有关成员单位和区县人民政府。内容主要包括火灾接报警信息、气象信息、可能发生火灾的种类、各种灭火救援作战力量、全市重点火灾隐患单位、城市重大危险源等信息。

市指挥部根据火灾事故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对响应级别进行调整。

4.3.4 响应措施

(1)市公安消防局立即调集灭火救援力量到场实施救援。根据火灾类型和规模,由现场指挥部组织协调供水、供电、燃气、环保等相关部门到场协同作战。

(2)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事发地区县人民政府按照市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启动各自应急保障预案或行动方案,全力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灭火抢险、人员搜救、群众安置、交通管制、基础设施抢修等工作,形成应对事故的强大合力。

(3)公安交管、治安、刑侦等部门,在市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开展各项专业处置工作。各参战部门、各专业应急队伍要指定专人负责通信联络,确保指令畅通。

4.4 应急结束

4.4.1 火灾扑灭经现场指挥部确认并报市指挥部批准后,由市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应急结束指令。

4.4.2 火灾扑灭后,参战公安消防队伍应全面检查火场,清除残火。实时检测火场温度及周围的易燃易爆气体浓度,防止复燃或爆炸。恢复水源设施,向事故单位或有关部门进行交接。

4.4.3 公安消防部门应责成火灾发生单位或有关部门保护火灾现场,事故调查完结前,未经市指挥部同意,火灾发生单位不得擅自清理或破坏火灾事故现场。

4.5 信息发布

需由市指挥部发布的火灾事故信息,由市指挥部办公室配合市委宣传部研究拟定新闻报道的意见和口径,报市委、市政府同意后,由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发布。

火灾事故的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发布、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散布未经核实或者没有事实依据的火灾信息和传言。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5.1.1 火灾事故发生地的区县人民政府要提供紧急避难场所并妥善安置灾民,保障基本生活条件。避难场所可以选择空旷地或临时借用有关办公场所、招待所及学校等场地。

5.1.2 财政、民政、卫生等部门要根据灾害损失程度,依据职责明确灾民申请救济的程序和要求,确保救济工作迅速到位。组织协调社会、个人开展互助互济、捐款捐物活动,妥善安置灾民生活。社会救助活动由民政部门统一实施。对参加扑救外单位火灾的企业专职消防队所损耗的燃料、灭火剂和器材装备等,依照规定予以补偿。

5.2 调查评估

5.2.1 火灾事故救援结束后,由市指挥部指定成立事故调查组,对火灾事故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写出书面报告。必要时,可邀请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参加调查评估。

5.2.2 火灾事故处置结束后,各区县、各部门要及时总结,并在24小时内将火灾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市指挥部。火灾事故报告应包括:

(1)发生火灾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发生火灾事故单位的行业类型、经济类型、企业规模;

(3)发生火灾事故的简要经过和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火灾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5)火灾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6)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处理的有关事宜;

(7)火灾事故的报告单位、报告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5.2.3 各单位根据实践经验,修订各自应急预案,并报主管部门备案。指导有关部门及事故单位查找火灾事故原因,防止类似问题的重复出现。必要时继续进行环境监督与监测。

6 应急保障

6.1 应急力量保障

市公安局是消防总队的领导指挥机构,市公安消防局是灭火救援的主要力量,企业专职消防队是灭火救援的补充力量。

6.2 经费保障

处置火灾事故所需财政担负的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由市和区县财政部门按规定予以保障。市财政局加强灭火救援资金的监督检查和专项审计,确保专款专用。市人力社保局负责为参保伤亡人员的医疗救治、工伤待遇等提供资金保障。

6.3 物资装备保障

灭火救援物资储备实行分级负责、分片储备、分级管理和按需定额储备、讲究实效、专物专用的原则,区县公安消防支队、企业专职消防队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储备一定数量的灭火救援物资。市公安消防局根据灭火救援需要,通过灭火救援物资信息管理系统,快速、便捷、合理地调集灭火救援物资。

6.4 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部门要制定相应的预案,组织足够的医疗急救人员和设备及时到达灭火救援现场,对伤员开展现场急救和转运工作,及时向市指挥部报告救治伤员以及需要增援的急救医药、器材及资源情况。

6.5 交通运输保障

根据火场需要,交通运输部门调集一切可利用的交通运输工具,保证火场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装备优先运输。

6.6 治安交通保障

公安部门负责对火灾事故现场实施交通管制,对灾区外围的交通路口实施定向、定时封锁,严格控制进出火灾事故现场人员,根据需要组织开辟应急“绿色通道”,保证灭火救援车辆优先通行。

6.7 通信保障

发生火灾事故后,依托通信部门确保通信畅通。当发生大面积火灾或扑救时间较长、难度较大的火灾时,通信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到现场协助组建应急通信网络,保障通信联络的畅通。

6.8 科技保障

建立区县灭火救援指挥系统,组成灭火技术专家组。建立人才和基础资料信息库,为灭火救援工作提供技术保障。

7 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

7.1 宣传与培训

公安消防部门要积极组织大型宣传活动,向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学校、街道社区群众宣传突发火灾事故应急对策、处置知识和自救常识,有组织、有计划地为人民群众提供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担负火灾应急救援职责的各级领导和应急管理人员应当接受系统的防火、灭火知识培训,了解和掌握灭火救援的工作原则、方法和程序。

7.2 应急演练

市指挥部办公室每年至少组织1次灭火救援演习,检验预案的实际效果。演习方案应包括基本情况、火情设定、力量部署、扑救对策、注意事项等内容。

灭火救援演习结束后,对演习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价,总结演习的基本经验和教训,提出应急预案存在的缺陷和整改措施、应急设施的维护与更新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演习总结报告和整改措施一并报送演习批准部门和预案管理部门。

8 附则

8.1 责任与奖惩

灭火救援战斗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总结、评比、表彰等工作。对在灭火救援中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灭火救援中致伤、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对不服从指挥、延误战机、救援不力而导致火灾扩大,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应当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8.2 预案管理

8.2.1 本预案由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8.2.2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成员单位按照本预案确定的职责,制定本部门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保障预案,并报市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8.2.3 市指挥部办公室应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践,及时组织修订预案。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修订。修订后的应急预案应重新办理审查、论证、备案等各项程序。

8.2.4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楼栋火灾应急预案篇3

为规范和提高各科室尤其是危重患者集中科室在突发火灾事故时的灭火疏散应急处置能力,同时也给未来可能发生的火灾危机提供一个处理的规范并能有效应对火灾危机,现结合科室实际情况及创建国家优质医院评审的标准,制定本灭火疏散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以维护医院的安全稳定,保障正常医疗秩序,保护广大员工、患者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一旦发生火情,能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准备的应急,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应急组织及职责

为确保科室万一发生火灾时,医院义务消防队伍和专业消防队伍未赶到火灾现场时,科室能有序地开展报警、灭火、疏散、抢救为一体的应急处置,确定现场指挥人员,成立由在岗医护人员、护工和家属等人员组成的应急小组。

1、由科室确定一人为现场临时指挥人员

职责:

在医院保卫部门和专业消防队伍未到达前,全权负责火灾现场的应急指挥,待专业消防队伍到达后,立即将火场内部情况、科室在岗人员和病人人数及疏散情况向消防队指挥人员汇报,以便消防人员掌握火场情况,展开救援。

2、报警组:确定成员

职责:

最先发现火情的人员,要大声呼叫告诉周围人员,并第一时间拨打院内消防报警电话(分机:8295)和“119”报警,报警时,应讲清发生火灾的科室(单位名称)、详细地址、燃烧物质、火势大小等,并把自己的联系电话告诉对方,以便联系。

3、灭火疏散组:所有在岗工作人员

职责:

3.1发现起火后,由现场临时指挥员指定灭火和疏散人员,负责灭火人员立即就近利用消防器材、设施进行初起火灾的扑救。

3.2在保证人员安全情况下,抢运或隔离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关闭医疗气体闸阀,因用电引发的火灾,应立即打下发生火灾区域的漏电开关。

3.3负责疏散人员打开所有通道通往楼梯间的门,根据现场火灾情况,确定疏散路线。

3.4按离火源“由近后远”逐步疏散病人。对于能正常行走的病人应在疏散组成员的带领下,有序地从疏散楼梯进行疏散;对不能正常行走病人或手术麻醉中病人及危重病人,要根据病情给予专业性处理维持生命,应帮助转移到安全区域暂时躲避,等待救援。

安全疏散基本原则:

①就近选择通道疏散,优先选择最短的直通室外安全地带的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②优先选择尚未被浓烟弥漫,离火区较远或无火焰封堵危险,烟、热较弱的`疏散通道;

③注意向相邻防火分区分流疏散。

科室所有员工要知道灭火器材和室内消火栓的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

科室所有员工要懂得本层楼安全出口位置和疏散线路,科室要常年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灭火器使用方法:先拔下保险销→一手握紧喷管或一手托住灭火器底部→另一手压紧压把→喷嘴对准火焰根部扫射。

室内消火栓使用方法:打开消火栓箱门,拉开消防水带,水带一头接在消火栓接口→另一头接消防水枪→打开消火栓上水阀开关进行灭火或直接拉出消防软管开闸灭火。

4、抢救组:急诊、相关科室医生、护士

将疏散转移出来的病人送往相应的科室进行救治(对抢救出正在手术的病人及重症监护室的病人,后续抢救的衔接,启动医院应急抢救预案)。

楼栋火灾应急预案篇4

为加强我饭店的消防安全工作,提高餐厅员工对突发火灾事故的快速反应能力及处置能力,维护广大顾客及我餐厅员工的人身、财产和公共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结合本餐厅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严格执行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充分调动每名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参与消防工作。发生紧急情况时,每名员工都能处事不惊,有条不紊的开展报警、灭火和疏散工作,各负其责、各尽其职,最大限度地控制火灾、疏散人员,全力保障人员及财产安全。

二、组织及主要职责

1、组织机构:餐厅成立消防应急中心,下设灭火、通讯、疏散、救护四个职能小组。

主管消防安全责任人:

消防安全管理员:

通讯联络组:

疏散引导组:

安全救护组:

灭火行动组:

2、主要职责:

①消防应急指挥中心:平时指导餐厅灭火和应急疏散的宣传教育、培训演练;战时指挥协调各职能小组开展工作,迅速果断将火灾扑灭在初期阶段;协助配合到达火场的公安消防队开展各项灭火救援行动;协助配合公安消防机构做好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其他有关工作。

②灭火行动组:根据火场情况,熟练应用各类灭火器材和工作,正确实施灭火工作。

③通讯联络组:及时实施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细则,迅速报告“119”接警中心,准确反映情况,并派人接车。进行通讯联络并及时反馈信息,传达上级命令,了解火场的信息,上传下达,保证通讯顺畅有序。

④疏散引导组:负责组织火灾区域人员从疏散通道和安全口迅速撤离火场。

⑤安全防护救护组: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并对火场中出现的各种需求及时解决。

三、灭火战斗力量形成流程(灭火救援基本处置程序)

1、灭火第一战斗力量的形成

①任何人发现火灾应立即报警并呼喊附近员工参加灭火救援。

②火灾现场或附近区域的工作人员听到呼叫后应立即赶往失火地点,自发组成灭火第一战斗力量。哪里发生火灾,就在哪里形成第一战斗力量,开展初期火灾的报警、扑救和人员疏散。具体任务要求是:第一发现火灾的员工就近使用灭火器材灭火,并大声呼叫周边员工报警、增援;距起火点近的员工负责利用灭火器和室内消火栓灭火;距电话或火灾报警点近的员工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警;距安全通道或出口近的员工立即引导顾客向安全地点疏散。

2、灭火第二战斗力量的形成:

①消防安全责任人接到报警后,应立即按照《餐厅灭火和疏散应急预案程序》处置。确认火警后,开展灭火救援工作,并拨打“119”电话报警,同时报告餐厅值班领导。

②本餐厅员工和消防应急指挥部的灭火、通讯、疏散、救护等各个职能小组成员在接到火警通知后,接应第一战斗力量进行灭火、救援。第二战斗力量应听从消防应急中心的统一指挥,并按本预案规定程序和要求实施灭火、救援。第一战斗力量应协助第二战斗力量工作。

四、报警和接警处置的基本要求

1、无论任何部门或人员(本餐厅)发现火灾,应立即向“119”公安消防队报警。

2、报火警时要沉着冷静,应讲清以下内容(特别是向公安消防队“119”报警时):

①失火场所的准确地理位置。

②尽可能地说明失火现场情况,如起火时间、燃烧特征、火势大小、有无被困人员、有无重要物品、失火周围有何重要建筑、行车路线、消防车和消防队员如何方便进入或接近火灾现场等。

③报警人姓名、住址、工作餐厅、联系电话。

④耐心回答接警人员的询问。

五、应急疏散组织措施与基本要求

1、疏散引导组应首先疏散被火热围困的顾客,然后再疏散火场周围的物资。疏散出的物资要放在不影响消防通道和远离火场的安全地点。疏散引导组应注意自己的安全,提前作好必要的防护。

2、引导人员疏散时要不断用手势和喊话的方式引导稳定被困人员的情绪,维护秩序。例如:对周围惊慌失措的人喊“请往那边走,那里安全”,并正确指示疏散方向;或大声呼喊“请跟我走”,采用正确方式带领受困人员到达安全地带。

3、引导人员疏散应利用消防安全通道,或其他能够到达安全地点的途径,将人流按照快捷合理的疏散路线引导到场外。疏散引导组人员应仔细检查,以防疏漏人员。

4、消防队到达火场后,应听从公安消防人员的指挥进行疏散工作。

六、灭火的基本要求

1、负责灭火职能的工作人员(或灭火行动组)应迅速赶往失火地点,就近利用消防水源和灭火器材迅速扑救火灾,防止火势蔓延。

2、发现有人员被火热围困,应先救人、后灭火;发现有易燃易爆危险品受到火势威胁时,应迅速组织人员将易燃易爆危险品转移到安全地点。

3、灭火人员应听从消防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在公安消防队到到火场后,应积极配合其灭火。

七、通讯联络、安全防护等基本要求

1、通讯联络组

①通讯联络组接到火警后,立即通知餐厅消防应指挥部及各行动小组到达火灾现场;

②根据消防责任人的要求,将停电、供水、车辆调配、灭火措施等指令传达到火灾现场的各行动小组;

③及时反馈火场进行情况,保障火灾现场与外界的信息畅通,担负寻求相邻餐厅支援的联络工作。

2、安全防护组

①安全防护组接到指令后,应快速赶赴火灾现场、进行现场保护、控制局面,同时控制车辆和无关人员进入火场,并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清理火场周围停放的车辆远离火场。

②火灾扑灭后,要全面检查现场,消灭遗留火种,派人保护好火灾现场,并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火灾事故调查工作。

八、演练程序及基本要求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由饭店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组织实施,全员参与。演练前做好充分的作。

当餐厅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下达“假设餐厅厨房(以此为例,具体演练地点随机确定)发现初期火灾”的紧急信息后,演练工作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1、餐厅厨房的员工及附近部门的员工应按照餐厅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确定的分工要求,迅速形成第一战斗力量,开展灭火、救援行动并做到三个同时:

①灭火:距起火点近的员工立即取用身边的灭火器迅速跑向假设起火部位,摆好灭火姿势,做好灭火准备;距室内消火栓近的员工迅速接好水带、水枪,并铺开水带跑向起火部位,对准假设起火点,摆好姿势,做好灭火准备。

②疏散:距安全出口近的员工立即跑向附近的疏散出口处,做出手势,呼叫、引导现场人员通过最近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

③报警:距电话或火灾报警点近的员工迅速通过电话向“119”消防大队报警。

2、消防安全责任人确认火灾(假设)的报警信息后,迅速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确定的各项处置程序与要求,向“119”报警。

3、餐厅员工接警后,要迅速向失火地点集结,并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确定的分工要求,形成灭火第二战斗力量,开展灭火救援工作:

①灭火行动组:立即跑向假设起火部位现场增援灭火。到达现场后,就近启用室内消火栓,接好水带、水枪和铺好水带后,对准假设的起火点,摆好姿势,作好灭火准备。

②疏散引导组:按照分工分别跑向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处,做出手势,呼叫、引导室内人员紧急疏散。

③通讯联络组:了解火场信息,上传下达,保证通讯顺畅有序。

④其他工作组:按本预案要求开展工作。

4、通过现场演练,达到下列要求:当餐厅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下达假设部位发生初期火灾的紧急指令后,灭火第一战斗力量应在30秒内完成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确定的扑救初期火灾、报警、引导人员疏散的任务;灭火第二战斗力量接到消防安全责任人的指令后,应在2分钟内圆满完成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确定的扑救初期火灾、报警、引导人员疏散的任务。

5、演练组织者或指定人员留守火灾(假设)现场,担任演练裁判,对有关人员、职能小组的演练动作、时间等情况进行有效性裁定和记录。演练结束后,进行讲评,研究改进措施。

楼栋火灾应急预案篇5

一、制订本预案的目的:

为了预防和减少学校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有关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预案。

二、可能引起火灾事故的原因:

1、电线老化,乱拉乱接临时线,违章使用电炉或其他电器设备。

2、液化气、煤气泄漏,食堂油锅过热、操作不当。

3、实验室易燃易爆物品使用保管不当,实验操作不当。

4、违章动用明火、乱扔烟蒂、小孩玩火、燃放烟花爆竹等。

5、人为故意破坏。

三、预防措施:

1、校长是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根据消防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消防安全制度,落实学校消防责任制。

2、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基本消防知识,组织演练,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掌握逃生方法。

3、加强检查,发现火灾隐患要及时整改。

4、保持通道畅通,不乱堆物。

四、处理程序:

一旦发生火灾,分两种情况按下列程序处理:

若白天学生上课日发生火灾:

1、门卫或指定老师拨打“119”电话报警,同时报局办和有关科室,并由打电话者到聚丰园路二村弄堂口接消防车。

2、校内由校长和消防干部任总指挥,有序采取应急措施:

主任负责指挥各班班主任、搭班老师带领学生按平时消防演练逃生线路迅速疏散到安全地带。消防干部负责带领义务消防队员先去切断火灾部位电源,关闭食堂煤气总开关。并利用校内备用灭火器、消防水龙带先行灭火,控制火势。尽可能地搬出火灾附近部位的易燃易爆物,防止火势蔓延。

3、如有伤者,及时送往附近区级以上医院救治,并通知家长家属。

4、待消防车到后,配合做好维持秩序的工作。

5、配合消防部门调查事故,做好善后处理。

若晚上或节假日发生火灾:

1、门卫、值班人员负责打“119”报警电话,同时电告学校几位主要领导及时到场。

2、楼内行政值班人员负责切断火灾部位电源和食堂气源,立即打开各楼道口防盗门。

3、视火势情况尽力搬出附近易燃易爆物,用备用灭火器控制火势。

4、待消防车到场后,及时指点消防栓接口。

5、配合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楼栋火灾应急预案篇6

为提高管理处应对火灾事故的处置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确保高速公路安全畅通,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事故造成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安徽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徽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徽省交通运输厅交通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预案,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管理处辖段内火灾的预防与应急准备、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与救援等工作。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确保安全。始终将保障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最终目的,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优先保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道路、收费站安全畅通。

2、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提高全处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预警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装备等各项准备工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实行分级响应、分级负责、上下联动、部门联动,明确责任人及其指挥权限,落实岗位责任制。参与应对工作的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应对。

4、依法依规、快速高效。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应急

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水平,形成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快速高效的应急管理体系。

三、应急指挥体系

应急指挥体系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应急办公室、监控中心、应急工作组构成。

(一)应急指挥部组成

1、为加强火灾事故的防御和处置能力,管理处结合实际,成立管理处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长:

副指挥长:成员:

应急指挥部下设应急办公室,应急办公室设在,同志兼任应急办公室主任。应急指挥部负责落实及督促其他部门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应急指挥部职责

(1)统一指挥管理处突发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掌握现场应急救援情况,协调现场应急救援行动;

(2)决定火灾事故的处置决策和应对措施,协调相关实施处置事宜;

(3)评估应急处置效果,适时调整方案;

(4)向上级应急办报告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5)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应急办公室

应急办公室是应急指挥部的应急工作机构,其职责如下:

1、执行应急指挥部的各项决策、指令,组织实施现场处置工作,协调、配合当地政府及公安、消防、医疗救护、武警等部门实施处置行动;

2、负责应急信息的接收、处理、传递、通报并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提出报告和建议;

3、负责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救援设备、物资赶赴事故现场,在现场指挥机构统一指挥下,实施救援行动;

4、全面掌握事态发生、发展的全过程及相关情况,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提出具体处置意见,为决策提供依据;

5、负责现场处置工作的总结、报告;

6、承办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监控中心(信息中心)

应急状态时监控中心在应急指挥部领导下开展工作。其职责如下:

1、实施24小时值班接警工作;

2、接收、处理上级和信访、公安、消防等部门的预测、预警信息,跟踪监测火灾应急信息,实时向应急办公室报告;

3、负责信息系统通信保障工作,负责交通突发火灾事故预测、预警支持系统正常运行工作;

4、承办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应急工作组

应急工作组由管理处内相关部门组建,在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具体承担应急处置工作。应急工作组分为五个应急工作小组,各组人员名单由应急办公室拟定,应急指挥部审定。各组人员应分工明确、责任清晰。当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Ⅱ级(含)以上预警状态和应急响应行动时,应急工作小组成员由组长召集立即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组长因故缺位时由应急指挥部指定人员担任。

1、综合协调组

由办公室负责人任组长,办公室有关人员组成。

(1)负责起草重要报告、综合类文件;根据应急指挥部和应急办公室的`要求,统一向集团公司报送应急工作材料;

(2)负责收集、处理相关新闻报道,及时消除不实报道带来的负面影响;

(3)承办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灭火救援小组

由分管领导任组长,有关职能部门有关人员组成。

(1)按照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灭火救援行动;

(2)负责现场应急救援队伍的调度和指挥,保障行动安全;

(3)当火灾应急处置工作由地方人民政府或其他部门统一指挥时,服从指挥,积极配合开展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4)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现场火情;

(5)指定专人负责与各应急小组沟通联络,协调应急工作,并及时向组长汇报情况;

(6)承办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交通管制小组

由路政稽查科负责人任组长,路政人员、养护人员组成。

(1)在火灾处置期间组织、协调实施交通管制措施,指导相关单位做好清障救援工作;

(2)组织、协调疏通火灾事故导致的道路、收费站堵塞,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做好疏导交通工作;

(3)负责公路通阻情况统计及公路滞留人员数量上报工作;

(4)承办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4、后勤保障小组

由经营科负责人任组长,经营科、办公室有关人员组成。

(1)尽最大努力对滞留在高速公路上的司乘人员提供食品、饮水等保障;

(2)负责应急状态期间24小时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3)承办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5、总结评估小组

由处领导任组长,由其他应急工作小组及有关人员组成。

(1)对突发火灾情况、应急处置措施、取得的主要成绩、存在的主要问题等进行总结和评估;

(2)承办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预防预警

(一)预防与预警原则

本着早发现、早报告、早预防、早处置的原则,建立完善预防和预警机制,做好信息的搜集、整理,以及风险分析、预防、预警工作。

(二)预防

1、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2、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3、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4、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5、对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的区域,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禁止标志,实行严格管理;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三)预警行动

1、应急办公室接到火警报告后,要立刻以电话向应急指挥部通告火警信息;

2、各部门加强监测措施,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工作,并将应急处置准备工作情况上报应急办公室。

楼栋火灾应急预案篇7

为了提高保障我们的学校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火灾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火灾事故及其损害,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促进学校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市教育系统消防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预案。

1.学校设立突发火灾事故消防处置应急指挥组

由校长、分管校长、部门主管组成。发生突发事故校长和事故所在部门负责人必须急速就位,并启动应急报告程序。如发生火灾指挥组指令有关工作部门组织初起火灾扑救,由指挥长命令各行动组就位参与紧急处置。

指挥组下设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网救护组。各组成员分别由总务处、校长办、教导处落实。具体职能人员必须迅速就位,参与相关工作。

灭火行动组由总务处组建的学校义务消防队组成,接获指令网后急速赶赴现场进行初起火灾扑救工作,在消防队到达现场后配合扑灭工作,服从消防队指挥。

通讯联络组由校长办组成,值班人员接到火警报告后负责向校长、分管校长汇报、请示,向市局汇报、请示,负责向各工作组下达指挥组命令。校长、分管校长发出指令各行动组必须执行。

疏散引导组由政教处负责组建和实施。根据火灾发生部位和程度,年级分管主任、分管生活指导主任到达现场组织师生疏散引导,办公楼、教学楼、图书馆和实验楼、公寓楼等各楼层现场工作人员,根据指挥组指令,迅速有序地疏散引导学生进入空旷安全地带。

安全防护救护组由政教处组织治保室、校医室人员就位。治保室组织导护人员、门卫到达现场维护秩序,校医室组织初起火灾受伤师生的救治,确诊需要转送医院就诊的与医院联系。

2.报警与接警的处置程序。

如发生突发火灾事件,现场人员发现初起火灾后应急速组织扑灭并及时派员报告校长办,校长办接警后迅速报告校长、分管校长,由校长、分管校长视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如遇地震事件,现场人员应即时疏散师生到安全区域,并派员及时清点人数报告校长或行政值班人员。

夜间门卫值班时发现初起火灾应立即报告治保室和分管校长并视情及时报警。生活指导组值班人员发现或接到初起火灾报告应立即通过应急广播通知全体寄宿生保持冷静,并报告分管主任、分管校长,根据初起火灾情况确定报警。

3.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初起火灾发生现场的教职工应及时组织学生有序疏散。应急指挥组运行后,应急指挥组指令应急疏散引导组人员到场组织疏散。其他非现场师生应根据应急指挥组要求,确定是否疏散。疏散时引导人员应明确疏散队伍走向,各疏散引导人员应相互配合,确保疏散有序,不发生拥挤踩踏等二次伤害事故。疏散地点应选择就近空旷安全区域。疏散结束应及时进行人员清点,发现人员缺少的`应组织查找。疏散情况应及时做好书面记录,由在场人员签字。组长应在现场安抚在场师生,对有伤病学生应报安全防护组处置。

4.火灾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初起火灾发生后现场人员应及时利用现场灭火设备对初起火灾进行扑灭,应急指挥组运行后,灭火行动组到达现场组织扑救工作,消防队到达现场后,现场人员要予以配合。扑灭初起火灾贵在及时、正确。要根据不同燃烧物选用有效灭火方法、设备。

5.通讯联络、安全防护的程序和措施。

地震或初起火灾现场人员应立即将现场情况报告通讯联络组。通讯联络组根据分工分别报告校长、分管校长并联络各部门工作人员做好应急准备。安全防护、救护组接到应急指挥组指令后急速就位。安全防护组维持现场秩序,配合指挥组做好与消防、公安部门到达现场人员协作。救护组及时检查受伤师生伤情,作出妥善处理。

应急工作中各班主任要主动发挥作用,各班主任必须到达现场,维护本班学生秩序,组织疏散引导,联系受伤学生家长。党团组织应发挥核心和突击队作用。在岗党团教师要身先士卒,协助组织应急处置工作。

对在应急处置工作中作出贡献的部门和人员,给予褒奖并报送上级部门表彰。对玩忽职守、推诿扯皮,造成事件和损失扩大的部门和人员给予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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