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还可以引导我们对未来的思考,激发新的想法,读后感是我们将书中情感与思想转化为自身经验的桥梁,下面是白领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从零到一读后感3000字6篇,感谢您的参阅。
从零到一读后感3000字篇1
?尘埃落定》,实际地讲,我是冲着它的名气和屡投不中的故事来读这本小说的。小说的开端不显山不露水,甚至有点乏味,但是当我看到大少爷相继在南方和北方修建粮仓,兄弟俩的继承人争夺战初露端倪的时候,就感到阅读是一件欲罢不能的事情了。小说的略显冗长的开端的叙述,只不过是让读者了解那个特殊时代的土地上的风土人情、人们的生活面貌以及数个世纪形成的人与人之间、人群与人群之间约定成俗的关系,以便让读者更容易看懂这部小说和逐渐被它所吸引;至于小说的结局部分,正如二少爷一边踢着栏杆一边大声歌唱的那首谶语般的歌曲的歌词,“准备好的事情没有发生,没有准备好的事情发生了”;而小说最精彩的是它的中间部分,具体地说就是从二少爷前去管理北方粮仓开始到土司大会的散场而结束,这一段描写了被人们公认是傻子实际上是一个有智慧、有胸襟、有气魄、有远见的二少爷的创业历程。
二少爷初到北方粮仓的时候,需要面对两股势力的挑战——拉雪巴土司和茸贡土司以及他们饿极了的人民。在经过几番较量之后,麦琪家的粮食便都已不菲的价格卖给了拉雪巴和茸贡土司;虽然这昂贵的价格不是用银子来衡量的,但它却远远超过了十倍粮食的价格——拉雪巴土司付出的是两块土地和土地上的居民,茸贡土司付出的是美貌的女儿以及将来的茸贡土司的大位。二少爷的另一个功绩是开创了边境市场并在市场与汉地的贸易中获得巨大的利润。边境市场的开创的伟大意义在于:在土司们管辖的土地上,主要的社会矛盾就是以土司为中心的利益集团之间的矛盾。当这种矛盾激化并升级为武装冲突的时候,它的结果只能有两种——要么是两败俱伤,要么是一方得利而另一方则损失惨重。贸易市场的出现,不但有效缓和了土司集团之间的矛盾,而且使矛盾转化为经济层面的竞争,并使双赢和多赢成为可能。二少爷创造的令人瞩目的功绩依靠的并不是麦琪土司家的先进武器,尽管在那样一个天高皇帝远的地方,弱肉强食就是它的基本法则。但是我们不难发现,二少爷没有凭借他们家强大的武力去征伐过任何一个土司或者其他势力,他也没有大张旗鼓地处决或者重罚过任何一个人。二少爷制胜的方法不是杀戮与对抗,那么他的方法是什么呢?是巧妙地引导与利用。二少爷是天生的把玩世事的高手,而麦琪土司家的资财、武力以及新近的粮食丰收,又使得二少爷能够在更高的层面上有条不紊地施展他的本领,特别是他的运用利用的功夫,更是做到了张弛有度、游刃有余。首先,他利用茸贡女土司的队伍打击了拉雪巴土司武力掠夺粮食的企图,接下来,他撤回了自己派给女土司的机枪手和投弹手,反过来利用拉雪巴土司的武力教训了茸贡女土司的骄傲。第二步,他利用那个要报仇的杀手,轻松干掉了自己的土司位置的竞争对手和情敌——哥哥。
有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几乎伴随了二少爷一生,这个问题使下人们对他狂热拥戴,而土司阶层则对他充满猜忌,这就是土司位置继承权的问题。二少爷在经营北方粮仓之际,自知承继麦琪土司的宝座无望,便将计就计地倒在茸贡女土司设下的温柔局中。茸贡女土司是一个精明强干、心狠手辣的人。她对于自己亲手促成的女儿塔娜与麦琪家二少爷的联姻一直耿耿于怀,这并不是因为她所说的二少爷是个“傻子”。茸贡女土司理想中的女婿只能是弱智的傀儡,并且在需要的时候就应当合理地死去的那一种,她绝不希望女婿是一个精明的对头。起初,她正是受了二少爷“傻子”名声的蒙蔽,而寄希望于通过自己待字闺中的漂亮女儿塔娜为诱饵,达到解决自己的辖地上的饥荒问题,当她与二少爷短暂接触以后,才认识到眼前这个人并不是传说中的“傻子”,而是一个真正的对手。这样的人选,显然是违背她为女儿设定的招婿的初衷的,然而她又不得不屈从境内饥荒的现实压力。由于将来的土司宝座旁落的危险被眼前的饥荒的现实压力所取代,使得女土司暂时接受了女儿嫁非其人的事实,这便有了后来土司们聚会的时候,她不顾危险撺掇少汪波土司带上塔娜私奔的闹剧。以二少爷的洞察力,当然看出了自己通往茸贡土司宝座的道路将会艰险异常,甚至需要付出血的代价,而这样的局面是他不愿意看到的,也就是说,这是一条走不通的道路。或许这正是他纵容仇家杀掉已经正式成为麦琪土司继承人的大少爷的主要原因。麦琪土司起初对于让哪个儿子继承他的土司大位是感到很为难的。他清醒地看出来大儿子的好勇少谋、外强中干,只是一个普通带兵官的材料,是不堪担任土司职责的;二儿子尽管作出了骄人的功绩,却总是让人感到不放心、不踏实,让人怀疑那些只不过是麦琪家一连串的好运气带来的偶然的东西。并且换一个角度去看,有些变化恰恰是二少爷的愚拙和临机不断造成的结果。再者,即便是二儿子更适合当土司,如果他决定传位给二儿子,也必然会遭到不甘失败的大儿子的强烈反对,这样一来,兄弟两难免刀兵相见。一开始,麦琪土司出于避免两个儿子为了争夺继承权而引发相互火并的后果,匆忙准备禅位给大儿子;但当大儿子被仇家杀掉以后,他没有了乱起萧蔷的后顾之忧,便重新放任了自己对权力的不可餍足的热爱,牢牢地占住土司的宝座,迟迟不愿传位给已是唯一的继承人的二儿子。二少爷一方面对于父亲的迟迟不放权深感恼火,不得不让回山寨的小尔依带话给父亲:“如果他死了,你会不会再年轻一次?”另一方面他又凭着自己对大局的了解以及黄师爷的话语得知旧的时代将要结束,麦琪土司以及茸贡土司的位置都将失去意义。尽管如此,他还是下意识的向继承土司大位的方向去努力迈进——这大概属于人类这个种群的共同弱点。
后来,二少爷又利用梅毒为枪弹,几乎使土司集团全军覆没。二少爷以傻子的名声做掩护,把自己的尖牙利爪隐藏起来。但是他对于敌手和潜在敌手的打击,却毫不手软,尽管这种打击同样是隐性的,比如对付哥哥和一群愚昧的土司。到了小说的结局部分,他还利用仇家兄弟中的哥哥——酒店老板将自己杀死。当二少爷趴在栏杆上看见酒店老板向他走来的时候,他完全有躲避和反击的机会,但他非但没有躲避,反而给酒店老板的仇杀创造条件。这就说明在此之前二少爷就下定了必死的决心。本来,军队的人并没有要处决他,原因是他的脑子“跟得上时代”,但二少爷以为“死与跟不上时代是两码事”,同样的,活着与跟得上时代也没有什么关系。二少爷选择被酒店老板杀死,一是略可平复内心对于哥哥的愧疚之情,二是这样一来,酒店老板必然要受到追究,或许能牵连出他的红色藏人弟弟也未可知,如果那样,也算是为从小一起长大的哥哥报了仇。在大少爷被那个“胆小的杀手”刺杀以后,二少爷起码有一次机会可以将杀手兄弟两人一网打尽,根除后患;但二少爷并没有这样做,就在眼皮子底下养着这股祸水,这是很耐人寻味的。对于这个不合逻辑也不合常理的现象的解释只能是——杀手兄弟是二少爷为不可预知的未来留下的一手底牌。但人算不如天算,最后,这副底牌被留给了自己。
试想以二少爷的雄才大略,如果他早出生一两百年,那么他必将成为这一大片“化外之地”上的王中之王。然而,时光的惊马已无可阻挡地奔到了二十世纪中叶,土司时代终于走到了它的尽头,于是尘埃落定,往事成空。和所有的时代以及时代中的人物都必将消亡一样,二少爷连同他的土司时代也已经淹没在历史的烟尘中——如果他实有其人的话。然而,他并非实有其人,他只是文学作品虚构的人物。正因为这个缘故,他的曾经的以巧妙地疏导而不是杀戮,以担当而不是毁坏,以多赢而不是弱肉强食的方式去生活去竞争去发展的往事,才得以被文学的形式小心翼翼地记忆和留存。
从零到一读后感3000字篇2
“这是一种黄昏的幽会。皮埃特罗·克列斯比总是傍晚才来,钮扣孔眼里插一朵栀子花,把佩特拉克的十四行诗翻译给阿玛兰塔听。他们坐在充满了玫瑰花和牛至花馨香的长廊上:他念诗,她绣制花边袖口,两人都把战争的惊扰和变化抛到脑后;她的敏感、审慎和掩藏的温情,仿佛蛛网一样把他缠绕起来,每当晚上八时他起身离开的时候,他都不得不用没戴戒指的苍白手指拨开这些看不见的蛛网。”
初读《百年孤独》时被其中空无一物有如轮回的孤独震慑,又感动于穿插于其中的那些纯净的片段和扭曲却动人的爱情。对这部享有“最迷人的噩梦”之名的魔幻现实主义文学作品代表作印象最深的却是这些浅显的东西,也许应该感到惭愧。
印象最深的是家族中第二代的阿玛兰塔。在爱上了与姐姐雷蓓卡热恋的意大利人皮埃特罗·克列斯比,对他们的爱情和婚姻加以诅咒甚至实质性的阻碍却被一一化解后,阿玛兰塔终于在婚期将至时作出对雷蓓卡下毒这一残酷的决定。然而此前一周,年轻而在家族中深受爱戴的雷梅苔丝的意外死亡无限推延了,雷蓓卡在漫长的等待中移情于漂泊于海外辗转至故乡的没有血缘关系的兄长并与之结婚,阿玛兰塔也终于获得了她渴望已久的爱情。而在她得到了本应是她魂牵梦系的求婚后,她却毫不留情的拒绝了。也许是出于面对改变和情感时的怯懦,也许是因为看到了深爱的人在短短的时间里互相遗忘开始了新的热恋而让她不再相信爱情(或者皮埃特罗),也许更多的是出于作者为她安排的、她无法反抗的孤独命运,阿玛兰塔始终以她的冷漠折磨着皮埃特罗、折磨着她自己。当皮埃特罗在绝望中自杀后,她把手放在火上反复灼烧,直到散发出了烧焦花朵的气味。用来包扎伤口的黑色绷带一直缠在她的手上,伴她一生。
而这只是她生命中悲剧的开端。她的高傲导致了她的孤独,而她的孤独又让她有了一种独特的迷人气息。这种气息让由她抚养长大的两个孩子都深深的爱上了分别比他们年长十几岁和几十岁的阿玛兰塔。而无论是阿玛兰塔的长辈身份还是她的孤傲都让她不会接受这些感情,只是在奥雷良诺霍塞熟睡之时,她会潜入他的房间;在霍赛阿卡蒂奥前往罗马之时,她会偷偷的难过。而她的两个后代也在对她的无尽思念中死去,关于阿玛兰塔的记忆有如泛黄的旧照片,窒息在孤独和战争的泥沼之中。在她生命的终端她在走廊绣花时看到了长相有如普通中年妇女的死神,在死神的指点下开始缝制自己的裹尸布,最后在一个夏夜的晚上无疾而终。
很多人讨厌阿玛兰塔,认为她的冷漠导致了太多人的悲剧,然而我不。我始终记得乌苏娅在进入老境之后的那番话:阿玛兰塔并不是冷漠无情,而正是这世界上最温柔的女人。与她高傲性格并存的,是内心中无法排遣的深深自卑。在她至深的爱情与不可克制的胆怯的搏斗中,她选择了放弃,于孤独之中承受着自己带来的痛苦。她恐惧着自己内心深处的欲望,而这种恐惧让她的幸福总是在到来之时遍戛然而止。我记住的不是她的冷酷无情,而是她年轻时在走廊中淡然的微微一笑,坚定决绝的那句“别天真了,我死也不会嫁给你的”,是她一生在走廊里缝制绣花制品甚至自己的裹尸布那永恒的身影,是在意大利人死后,在自我惩罚中用黑纱布包起的永恒默哀还有一并的青春年华。当奥雷良诺上校返乡后,阿玛兰塔对自己的伤口只用“烧伤了”一句简短的话轻描淡写,而其间多少年华如水流过,孤独永存。
在这个家庭中和阿玛兰塔的自我封闭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家族中第五代,被人称作梅梅的雷纳塔。在刻板守旧而故作清高的母亲多年的压制下,梅梅始终一言不发的顺从着,只是为了在忍受了这一切之后获得彻底的自由。在她长大成人后,爱上了香蕉公司汽车库的机修工巴比洛尼亚,而当她再次被母亲发现并阻止后,她仍旧选择了她一贯的顺从和沉默,只是改在晚上与巴比洛尼亚在浴室相会。终于当她的母亲发现之后,请来了当地警察监视,巴比洛尼亚被子弹击中,梅梅也被母亲为了防止家丑外扬送到了远方的一所修道院,在那里她在孤独中度过了余生。
最初我相信梅梅与巴比洛尼亚产生的是真正的爱情,然而在此后的阅读中我更倾向于认定梅梅并没有爱上巴比洛尼亚,至少在她离开家庭之前是这样。布恩蒂亚家族代代传承的不只是血脉,更是流淌在他们血脉中的孤独。而梅梅正是在反抗这份与生俱来的孤独。她是家族中的一个异类,一个叛逆者,她从始至终看似顺从的一举一动都是在为自己的逃离做准备,而这份所谓的爱情也不过如此。与一个地位卑下的人相爱不过是她的反抗的一部分。然而最后她的命运还是无可避免的被她的母亲左右,在修道院中荒芜了自己的年华,让读者为她感到一阵深切的悲哀。
同为家族第五代人的梅梅的妹妹,阿玛兰塔·乌苏娅生命前半部分的故事则简单得多:在她小时候,姐姐梅梅在修道院生下的孩子奥雷良诺·巴比洛尼亚被送回家中,由于母亲的努力隐瞒,她始终不知道这个和她年龄相仿的玩伴的真实身份。随后她前往布鲁塞尔上学,在那里与比她年长很多的飞行员加斯东结婚,生活似乎幸福而美满。然而她随后执意要回到马贡多这个她长大的破旧城镇,年轻而精力充沛的她致力于改变这个破旧城镇的现状,试图让她重新焕发活力。丈夫也一如既往的同意着她任性的要求。然而在这一要求改变了她的命运:在故地阿玛兰塔·乌苏娅与奥雷良诺·巴比洛尼亚再次相遇并相爱,加斯东独自离开了这里。然而在无限的破败和荒芜中阿玛兰塔·乌苏娅和奥雷良诺·巴比洛尼亚并没有感到痛苦,因为他们是真心相爱的并认为自己是人间唯一幸福的人。在随后的生活中他们有了一个孩子,眼神中有着家族中出现在不同人身上的深邃思想和冲动热情,却没有一丝孤独。正如作者所说,这个孩子生下来就是为了重振家族血脉的,因为他是“家族百年中唯一一个因爱而生的孩子”,在这里似乎看到了一丝这个破败家族的希望,然而这个孩子有着一条全书之初时提到的因近亲结婚而出现的猪尾巴,母亲因出血过多而死,孩子也在出生不久就被蚂蚁吃掉。刚刚出现的希望就此幻灭,全书也随着奥雷良诺·巴比洛尼亚翻译出羊皮书的最后一行字后被飓风刮走告终。
觉得这是全书最悲哀的一个部分,在这个因为没有爱情或无法直面爱情而衰败的家庭中终于出现了爱情,而又因这份爱情彻底毁灭;家族中传承百年的孤独被最后一代人消灭,而消灭孤独的人自己也被毁灭。这就像是一个可笑而悲哀的悖论,无论怎样,布恩蒂亚家族都无法逃离被毁灭的命运。
作者马尔克斯写作的目的自然是在简单的人际关系之外,然而不可否认的是,书中复杂的人物关系和情感也是他所想要展现的事件。人文关怀与对现实和荒唐历史的讽刺自然是存在的,我并不想否认《百年孤独》自觉或不自觉的思想深度,然而我始终不承认对这本书过于复杂的分析,或者把《百年孤独》的中心思想归为“是希望拉美洲民众团结起来,共同努力摆脱孤独。对整个苦难的拉丁美洲被排斥现代文明世界的进程之外的愤懑和抗议,批判外来者对拉美大陆的一种精神层面的侵略,以及西方文明对拉美的歧视与排斥”(百度百科)。在一份访谈中马尔克斯说,“我只是想艺术地再现我童年时代的世界”,而在他的作品中找到了他原本意图之外的评论家们则像是踩到了他扔出的一块香蕉皮。所以也许致力于对书中平凡生活的分析也未尝不是理解《百年孤独》的另一种出路。
然而在书中这些绝望的故事之外有着更为平凡的美好,那就是马尔克斯本人的妻子在他创作《百年孤独》一书时的辛劳:马尔克斯说,“要没有梅塞德斯(他的妻子),我永远也写不成这本书。她负责为我准备条件。几个月之前我曾经买过一辆小汽车,后来我又把它抵押了出去,把钱如数交给了她,心想还够用六个来月的。可是我用了一年半的时间才写完这本书。钱用完了,梅塞德斯也没吭声。我不知道她是怎么让肉店老板赊给她肉,面包师赊给她面包,房东答应她晚交九个月房租的。她瞒着我把所有的事情都承担起来了,甚至还每隔一段时间给我送来五百张稿纸。不管什么时候也少不了这五百张稿纸。等我写完这部作品,也是她亲自到邮局把手稿寄给南美出版社的。”在读过《百年孤独》全书之后,最后感动温馨了我的,是这本书写作背后的这段温暖故事。
从零到一读后感3000字篇3
读了李镇西老师的《爱心与》,我想,自身内心的感受可以用两个字来概括,不是“感动”,而是“震撼”,起初是想当做故事书来看的,然而,当我静静地阅读他的一个个小故事时,我竟从一名读者逐渐变成那走入他的班级,仿佛跟他一起经历了那一桩桩平凡但又耐人寻味的事情。
要说这么本为什么这么吸引我,我想唯一的原因只能是他的故事让人感到真实,而只有一个真实的人才干够写出那么一本真实的书。我一直认为,最有资格评价一名教师好坏的只有他的学生。书中的学生是这样描述他眼中的李老师的――“是啊!我们尊敬李镇西老师,但决不只仅因为他是一名老师,更在于他是我们的“镇西将军”,是我们的“老李”。我们因为他具有正直、质朴、勇于进取、敢于创新等实实在在的品质而尊敬他,因为他那杰出的才气而佩服他,因为他那令我们折服的思想感激他,当然,还有他的激情,他的幽默,他的“小朋友气”……都让我们感到亲切因而敬重他。但这一切决不是对他的顶礼膜拜,而是在三年朝夕相处、互相了解的基础上,发生的朋友般的真挚情意。我们把他当作一个有血有肉、感情丰富甚至有缺点的人,而不是把他看作一个至高无上、完美无缺的神;我们更多的是把他当作知心朋友,而忘了他是老师。正因为这样,我们将永远拥有一位实实在在的朋友——老李,而不是只在高中三年拥有一个班主任和语文老师。还有一个多月,我们就要高中毕业了,李镇西老师将不再是我们的“老师”了,但他将永远是我们真诚的朋友!”我想作为一名老师,能够得到学生这样的一段评价远远比一张荣誉证书来得不易,而文中的“老李”这一称谓应该比“优秀教师”这样的称号来得更让人觉得心暖吧!
书里面的故事都渗透着李老师的汗水,我能够感受到他是如何与他的学生一起努力去把班级搞得有声有色。
托尔斯泰说过:“在这个世界上,常被他人关心、保护,就能学会用自身的爱心去关心保护他人”,“我们应该扩大内心的爱”。所以我们当老师的一定不能让自身的爱打折,在学生最需要关心保护的时候充沛体现自身的爱心和善举,“投桃报李”不是我们耳熟能详的老话吗?相信学生也会用同样的爱心和善举来回报这个世界的。
?爱心与》这本书不是流水线上下来的机械拼凑,不是坐在书斋里的玄妙之思,不是讲席上的高声布道,而是从血管里流出来的文字,是被汗水浸泡过的文字,是蘸着泪水与欢笑的文字,每一页都写着这样的字眼:“爱心”、“良知”、“考虑”、“责任”、“忧患”……
这是我一直在寻找的文字:没有屠龙的玄虚,没有弄巧的文笔,没有油滑的高调,没有剪切的痕迹……这是我所熟悉的文笔:朴素中闪烁着华美,流畅中渗透着忧虑,峻急中深藏着考虑,舒展中流动着智慧……这样的文字是生活之树上最大的果,实践的枝头最美的花!一个教师,能够做到书里面所写的这些已经相当不易了,我一直固执的认为,能够做到这一点的人是相当少,怎样失望的.估计都不过分,而且到现在,爱心越来越成为教师身上的稀缺元素。在做到这些的同时,又能够有丰厚的理论素养,能够以一种高度的自觉意识来从事教学工作,就更属凤毛麟角!
?爱心与》最能打动人的故事是什么?是每天煮给汪斌的鸡蛋,还是特别感人的生日祝福?是宁玮带给我们的感慨,还是对伍建的那份爱传送给我们的感动?都是,但是最能打动我的,毫无疑问,是万同的故事。在我眼里,一个教师“制造”一个感人的局面并不难,师道中不乏煽情高手,但一个教师,能够长期地像李镇西老师对待万同这样地对待一个学生,难!这份长达五十页的转化一个学生的手记,是我迄今为止见到过的最翔实最感人的后进生转化手记。在阅读过程中,我不时地被感动,不时地在想,我有多少耐心来对待万同这样的学生,来对待他身上的这些让人难以预料的反复?这么一问,羞愧无比!后进生是倒霉的。因为他们长期接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难以健康、快乐、自信、向上的精神生活。假如我们能还他们以健康、快乐、自信、向上,那该是多好的!一路阅读中,我在问自身:假如万同是我的学生,我会怎么做?我相信我也是一个有爱心的老师,我也会如李镇西老师一样耐心细致地对待他,谈心,讲道理,但我会容忍他太多的反复吗?我想不会,我会伤心,会愤恨,会觉得万同是不可的学生,我自身已经尽了力,而“不是万能的”。
读完了《爱心与》,受其感染,我又特意爬到网上浏览了尽可能见到的关于李镇西的帖子,李老师的博士导师是苏州的朱永新教授,教授有句名言:的最高境界是形成自我的人格。无疑李镇西是教授的理想学生,在《爱心与》里,他更象一个孜孜以求的学生,学生成了他每日必照的镜子,学生成绩了李镇西,李镇西也培养了形色不一,成绩不一,前途不一的学生。成为李镇西的学生是幸运的,我能够感受到杨嵩苦求成为他的学生,黄金涛不悔成为他的朋友,万同内心里要成为一个好人的愿望,这和李镇西的人格魅力有关系,而这种魅力强烈影响了他的学生生长。教授说过:需要激情,需要全身心的投入与无私的例文。网络里有一篇火药味极浓的“镇西走了”,然而就在4月里,李镇西重新回到了讲台,回到了学生中。听其言,观其行,作为一个普通教师无法不升出由衷的赞叹和喝彩,李镇西太少,我们理当珍惜。我是教体育的,无法体验到班主任和语文老师这个双职工的艰辛,但是《爱心与》中真实的文字却在我掩卷之后不时冲撞我的灵魂。班主任是和家长最密切的教职岗位,最能得到家长的殷殷嘱咐,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也就罢了,但是李镇西关爱他的学生竟到了无意复加的程度,学生生日、困难、交友、病痛、困惑、犯错都成他切入学生心灵的最佳的契合唯其心灵沟通,学生如彼之十指的那种要命的感觉,真的让我们汗颜。
从零到一读后感3000字篇4
?骆驼祥子》是老舍的代表作,老舍的这部小说用朴素的叙述手笔,生动的口语,简洁地画出了一幅幅色彩鲜明的北京风俗画和世态画,富有地方色彩的生活画面和具有典型性格特征的人物形象。小说讲述的是旧中国北平城里一个人力车夫祥子的悲剧故事,描绘了旧社会如何把一个正直、好强、好体面、自食其力的洋车夫从肉体到灵魂加以毁灭的过程。
祥子来自乡间,日益凋蔽衰败的农村使他无法生存下去,他来到城市,渴望以自己的诚实劳动,创立新的生活。他试过各种工作,最后选中拉洋车。买车,做个独立的劳动者,“这是他的志愿,希望!”骆驼祥子善良淳朴,对生活具有骆驼一般的积极和坚韧精神,他的唯一愿望就是买一辆自己的车来拉,做一个独立的劳动者。后来,经过3年的努力,他用自己的血汗钱换来了一辆崭新的洋车。但是没过多久,却被大兵抢走,接着反动政府的侦探又骗去了他所有的积蓄,虎妞对他那种推脱不开的‘爱情’又给他身心都带来磨难。不久,他用虎妞的钱买了一辆车,很快,又不得不卖掉以料理虎妞的丧事。他的这一愿望在经过多次挫折后,终于完全破灭。他所喜爱的小福子的自杀,熄灭了他心中最后一朵希望的火花,他丧失了对于生活的任何乞求和信心,从上进好强而沦为自甘堕落。体面的、要强的、有梦想的祥子最终沦为一个以替人打旗伞、举花圈来谋生的行尸走肉式的流氓无产者。
悲剧的个人因素:小农意识
祥子原来生活在乡间,18岁时,失去了父母和几亩薄田,便跑到北平来。带着乡间小伙子的壮健与诚实,凡是卖力气就能吃饭的事他几乎都做过,但不久他看出拉车是件更容易挣钱的事,于是他拉上了洋车。这一职业选择表明祥子尽管离开了土地,但其思维方式仍然是农民的。他习惯于个体劳动,同时又渴望有一辆像土地那样靠得住的车。
整整三年,他不吸烟,不喝酒,不赌钱,没有任何嗜好,凑足了100块钱,买了一辆新车。自从有了这辆车,祥子生活过得越来越起劲儿。拉“包月”也好,拉“散座”也好,挣多少钱全是自己的。因为心里舒服,对人就更和气,买卖也就更顺心。祥子心想,照这样下去,至多二年,他又可以买辆车,一辆、两辆……慢慢就可以开车厂了。他的人生理想,就是拉车,买车,买更多的车,通过开车厂来完成原始积累,活脱脱一个地主老财的宏伟的发家计划。
所以,虽然在城里拉车,但是,骨子里祥子还是一个农民,他改变不了血液里的自私和狭隘。虎妞去世以后,小福子对祥子有情有意,祥子也很喜欢她,可负不起养她两个弟弟和一个醉爸爸的责任。祥子只好对小福子说:“等着吧!等我混好了,我一定来娶你。”然后离开了小福子,他又找了一个车厂,拉车去了。我们有理由怀疑:假使祥子真的混好了,他还会娶小福子吗?他关心的首先是他自己,是他自己买车,情感、责任,倒在其次的。
失败带来痛苦,祥子曾经在痛苦中思考,但狭隘、封闭、简单的小农的思维方式限制了他,使他不能在沉睡中觉醒。后来他也知道“独自一个人顶不住天”,但他没有做行之有效的努力,而是把一切归于“命运”。每次受到伤害之后,他都想到“命”;尽管“命”的内容不同,但“认命”却是必然的思想归宿。既然是“命”,而且认定有条“必定挨打受气”的“狗命”,他就不再抗争,只好听从命运安排。
但是,他的心,又是很不甘的。一系列的妥协、屈服、苟且之后,祥子由驯服的骆驼变成狂暴的猛兽,我们就看到了一个小农思想支配下的孤注一掷,“豁出命”向社会报复。同他的奋斗一样,他的报复也是狭隘的,带有很大的盲目性、疯狂性、自虐性,其结果不仅无损于社会恶势力,不能减少罪恶,反而伤害无辜,增加不幸和丑恶,更伤害了自己,“他为自己努力,也为自己完成了死亡。”
悲剧的社会因素:逼良为娼
这部小说的现实主义深刻性在于,作者带着悲悯的情怀,不仅刻画了样子在生活理想被毁坏后的精神堕落,“他没了心,他的心被人家摘去了。”更是带着批判现实的态度,描写了严酷的生活环境对祥子的物质剥夺,而这样的物质剥夺,是造成祥子堕落的社会因素。我们甚至可以这样说,一个人变成兽,固然有他自己的思想和性格原因,但是,最令人痛恨的,是这样思想和性格生成的土壤。
或许有读者会说为什么祥子要放弃希望呢?为什么不继续奋斗呢?但我想这对生来困苦的人们,对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们,实在是不容易的,他们活着就是为了要拼命挣一口饭吃,温饱就是他们的理想,成家立业甚至遥不可及——因为一个拉车的没有办法再养活一家子,美好的婚姻对一个穷拉车的`祥子来说,不是幸福的理想,却是一种心灵的和精神的戕害!老舍极深刻地刻画了这些画面,其中有一段说祥子在酒馆看到一老一小,老的哆嗦着,一进客栈不久就晕了,他已经在无数凛冽的冬夜里拉着辆破车、为了几个子儿挨饿受寒,天气太冷、因为不得不拉车,所赚的几个子儿都买了酒喝以便取暖,老爷爷从年轻拉车到年迈,不知哪一天会突然一倒死在路上!但是为了养着没爹没娘的小孙子,还是得拼了老命!客栈里同是拉车的人们都动了慈心,出钱出力帮助他们,老小两个猛啃着祥子送的包子…走时,小孙子却抱怨爷爷没能多拉回车——他们没有煤炭好取火了。多么的早熟,这是命运催逼的早熟,是多么令人心酸啊?小市民的生活是如此卑微,他们只能一昧地听天由命,没办法在困顿中开出一条新路来……祥子从老车夫身上看到了自己的未来,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他只能选择他那个阶层的方式来实现“突围”。
于是,过去那个要强、忠厚、努力的祥子不见了。他开始抽烟、喝酒、赌钱……在夏宅拉包月时,年轻的夏太太引诱祥子,使他染上了淋病,他的对社会的仇视心态更加张扬了。祥子不再爱惜车,他还跟巡警吵嘴打架,成了巡警眼中头等的“刺头”。
但祥子并没完全堕落,或者说,他的人性中积极的因子还没有丧失殆尽,他常想照旧去努力自强,小福子的存在也常给祥子某种希望。曹先生避难回来,要祥子再来拉包月,还答应他把小福子接来同住。祥子高兴极了,他仿佛又看到了希望的曙光。他带着这个好消息去找小福子,却得知了小福子被卖后自尽的消息。祥子在街上丧胆游魂地走,遇见了小马的祖父老马。老人因没钱买药,眼睁睁看着小马死在自己怀里。他叹道:“我算是明白了,干苦活儿的打算独自一个人混好,比登天还难。”是的,一个人怎么能够抗争得过整个社会?
祥子从此彻底变了,他没有回到曹先生那里,却变看法串宅门去骗钱花。怎么能沾点便宜,他就怎么办。多吸人家一支烟卷,买东西使出个假铜子去,喝豆汁多吃几块咸菜,拉车少卖点力气而多挣一两个铜子……都使他觉得满意。为了一点赏钱,他还出卖了阮明。最后,祥子的信用丧失得已赁不出车来,他的病也渐渐严重。于是,他又靠给红白喜事做杂工来维持生命,他成了个还有口气的死鬼。
祥子的身影,消失在车流人流中,他的悲剧,既是他个人的悲剧,更是当时社会的悲剧。读《骆驼祥子》,我们看到了一个人力车夫的堕落过程,更看到了一个社会把人变成鬼的过程。
这样的悲剧,但愿不再上演。
从零到一读后感3000字篇5
每个人或多或少有过悲伤的经历,有过痛苦的抉择,有过对未知的恐惧,有过被别人抛弃的时刻,有过被别人嘲笑的瞬间,有过被别人的一面之词的误解,有过无助,有过叛逆,有过爱,有过恨,有过失望,有过绝望,当然也有希望,最后因为你的善良,你的坚强,你的勇敢,你的爱,在经历了困难,痛苦之后,在拼命挣扎之后,终于取得了自己的幸福。
当我读了《简爱》后,我从简爱的身上看到了那么多的困难与痛苦,那么多不同寻常的经历,那么不一般的爱情,那么难以抉择的事情,但是她却坚持的走了下来,把善良,坚强,勇敢,爱,尊严,从苦难中保留下来,让这些美好的品格脱颖而出,成为了让她最终走向幸福的砝码。
简爱从小就失去了双亲,在舅父,舅母家寄居篱下,善良的里德舅父去世后,舅母和她的堂兄一再对她施压,让她生活地艰难痛苦,尽管如此,她却并没有变得柔弱,并没有随便地将自己的尊严踩在脚下,并没有对心中的理想丧失信心,她热爱阅读,热爱美丽的风景,但是她的堂兄却因此将她一顿毒打,她没有忍气吞声,而是和堂兄对抗到底,但是最终因为寡不敌众被关进了里德舅父去世时的红房子里,因为极度的恐惧,她吓得大病一场,她和舅母的战争也越演越烈,最终她的舅母把她交给了洛伍德孤儿院。
那里环境极其恶劣,院长是个卑鄙无耻的伪君子,从来不知道为那些可怜的孤儿奉献一点爱心,反而还从政府给的恩惠中收取回扣,让孩子们的精神与肉体受到双重考验。入学的第一天他就听信了简爱舅母的一面之词把简爱划分成一个叛逆,忘恩负义的小人,并且对她处处刁难,还让同学,老师嘲笑,完全没有尽到一个教师,乃至校长的责任,这种人只会成为社会的败类,人们心目中的恶魔。
孤儿院的环境太差,导致许多孩子因为生病死去,简爱的好朋友海伦也在斑疹伤寒中去世了,但是因为这一次大型的疾病传染,也让孤儿院的环境有了一些改善,简爱在这种环境下生存了六年,并且当了两年的教师,但是由于善良的谭波尔儿小姐的辞职,让她对这个充满污垢的地方也不再有了任何希望,所以她在广告上求职当一名家庭教师,最终被桑菲尔德庄园的管家雇佣。
她的学生是一个不到十岁的阿黛拉·瓦朗,而庄园的主人罗切斯特先生是一个喜欢旅游的人,经常不在家,而他们两人的懈垢也是在一次简爱偶然的散步中,遇到了从国外回来的罗切斯特先生,然后两个人在共同的经历中不断地增进了彼此的感情。
罗切斯特先生是一个面目丑陋,但是却拥有一双迷人的双眼的男士,他性格忧郁,喜怒无常,但是因为拥有很多财富,所以一向女人缘很好。但是简爱却只在意这样一个存在在面前的人对待她的感情,他们在一次一次误会和试探中更为坚定了对彼此的感情,最终罗切斯特向简爱求婚并得到了许可,但是在结婚的当天有人指责说罗切斯特先生其实在十五年前已经结过婚,只不过他的妻子精神失常,被关在了阁楼上。
简爱明白了楼顶上经常发出的尖叫声和奇异的声音,明白了罗切斯特先生房间着火的真相,明白了有人拿着她的婚纱试穿的那个女人原来就是罗切斯特先生的妻子。他们的婚礼被认为不符合法律而被终止,简爱也因此离开了罗切斯特,去需找新的生活。
她在饥寒交迫中被牧师圣。约翰收留,在当地做一个小学教师,后来她知道她的叔父给她留下一大笔财产,并且知道了圣约翰施自己的表哥,她决定将自己的财产分一半给他,但是他还希望简爱能和他一起去印度,以夫妻的身份去那里支教,简爱拒绝了以夫妻身份出现的条件,表示愿意以兄妹的关系,但是圣约翰并不同意,最终只能放走简爱,简爱在经历这么多后回到了罗切斯特身边,发现他已经双目失明了,因为他的妻子一场大火烧了整个庄园,自己也跳楼身亡,简爱决定和罗切斯特一起渡过难关,和他永远生活在一起。
我觉得简爱这本书,不仅仅单纯是一部讲述爱情的小说,更为主要的是一部励志的小说,是一个女性在困难面前如何和困难做斗争,如何取得自己的尊严,如何能够站着完成自己的理想。她充满激情与幻想,具有反抗的精神,对生命坚持不懈,对爱情矢志不渝,最终在她的坚持下,在她的善良指引下,她得到了财富,得到了爱情。
尽管我们相貌平平,但是却没有办法把这个作为自暴自弃的理由,再平凡的人也有向往着纯真,向往着善良,向往着爱情的时刻,不论是怎么饱受着生活带来的压抑,怎么饱受着生活地困苦,但是作为一个人我们永远都不应该忘记我们的尊严与底线,不能够放弃希望的火种。
简爱是迄今为止唯一可以让我变得坚强的书,唯一让我觉得很有力量,对未来很有希望的书。我看得书不多,其实也不是很喜欢文字,但是我却将简爱读了两三遍,有的时候我会想起简爱在面对强势的时候不是懦弱的退后,而是勇敢的冲上前和敌人对峙,她只要坚信自己没有错就敢据理力争,但是很多时候我却表现的十分懦弱无能,在明明自己可以做到的情况下,却选择放弃,最终只留下后悔和无奈,没有勇气拍案而起,却只是为了洁身自保,我想有的时候文人的懦弱也就体现与此。
每当我想起简爱被侮辱时不时被眼泪蒙住双眼,而是用愤怒显示在双眼时,我觉得那是一个富有反抗精神的女性,不会让自己不明不白的就被冤枉,被侮辱,宁可直视对方,让对方无地自容,也不肯退步半分,这种勇敢我羡慕。
每当我想到简爱虽然相貌平平却敢于追求美好的事物,并且充满激情与幻想,对未来充满希望,用善良,纯真的心灵做出爱的抉择,对爱情从来不会退让,敢于追求,敢于反抗,反抗表哥的要求,不要自己的命运被左右,我很是羡慕,很是鼓舞,我总是被自卑的心里左右着,叹怜自己的平凡,对于想要的不敢追求,对于不想要的又不敢反抗,最终也是只充满忧郁的心灵。
其实每个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力,没有人可以剥夺,重要的是自己够不够勇敢与坚强,对于未知的事物够不够执着,对于自己的心敢不敢认真听它说话。
每个人都是平等的,上帝造人的时候把优点都散在了每个人的身上,只不过有的人的优点是显现出来的,有的人的优点是被人们当成习惯赞扬的,有的人的优点是没有被挖掘的,有的人的优点是外人不轻易看出来的。但是不是说轻易看不出来的就是不好的。
往往看出了别人没有看出的优点才是一种财富,才会视对方为珍宝,才会更为珍惜。所以我们没有必要因为自己看似不够优秀而抑郁寡欢,我们的优点只有我们耐心等待,勇敢追求,善于找到那么唯一去发现,我们只需勇敢面对,等待春天的来临。
从零到一读后感3000字篇6
孟子所说的“揠苗助长”演变到今天一般都说成是“拔苗助长”,但说的都是同样一个道理,
孟子认为教学和学习知识如同植物生长一样,都有自己的规律,必须循序渐进,而不能揠苗助长,急于求成。
“必有事焉而勿正,心勿忘,勿助长也。
无若宋人然。”
一定要不断地培养义,心中不要忘记,但也不要一厢情愿地去帮助它生长。
不然就会像宋人那样“闵其苗之不长而揠之”,把自己累得不行不说,还枯死了禾苗,得不偿失。
要想幼苗茁壮成长,只有勤于耕耘。
不愿耕耘,拔苗助长,必然失败。
就像人的成长与发展一样,同样要遵循规律,通过自身的努力使自己的根基一点点变得牢固,才能吸收更多的养分,成长得更好,由一颗幼小的树苗长成一株参天大树。
孟子在告诉我们做事情要遵守规律的同时还提醒人们凡是应顺其自然,适应事物本身的发展的速度和方向,正所谓:“其进锐者其退速”,即是继承了孔子“欲速则不达”的思想。
当我们太想办成一件事的时候,往往急于求成而显得过于浮躁,沉不住气,冒冒失失的前进就失去了方向和重心,把握不住事物前进和发展的速度,方而更容易迷失方向。
孟子的观点就好像力的作用和反作用的道理一样,作用在一个物体上的力越大,那它产生的反作用也就越大。
同样,如果我们在一件事情上倾注了太多的精力和心血,付出了太多的努力,那我们必然抱有更多的希望和企盼,
而一旦事物的发展出乎我们的意料和想象,那我们将比用平常心对待一件事物的时候更难以接受眼前的事实。
所以凡是我们不必看得太重,按照事物发展的规律,尽最大的努力,做最坏的打算,这样,当事情成功时,我们才不致于过于高兴,
被成功的喜悦麻痹了清醒的头脑;在事情失败时,才能以一颗平常心对待,不致于过于失望和难过而丧失了前进的勇气。
孟子还曾说过:“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生命时我所想要的,道义也是我所追求的,当两者不可兼得的时候,孟子选择舍生取义,
虽然平凡如我们的芸芸众生不用面对生命与道义这么高尚严肃的话题,但我们在生活工作中难免还是会面临两难的选择,那我们又应该怎样抉择呢?
比如说工作和休息的冲突,个人利益和大家利益相矛盾的时候,何去何从,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看法和选择。
但我觉得能够把工作和生活有机融合在一起的人是最高明的,首先热爱生活,也喜欢工作,把生活当作工作的一部分,把工作看成生活的有机体,
每一天,既是在生活,也是在工作,工作是生活,生活也是工作,这样,即是是工作占用了休息的时间,也不会产生工作占用了休息时间的想法,也就不会觉得在八小时之外的工作是一种负担。
从零到一读后感3000字6篇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