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避免未来的争端,双方必须在合同中清晰表述各自的权利,以保护合法权益,合同的条款应当经过充分的法律审查,以确保其合法性,白领范文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德?租赁合同推荐8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德?租赁合同篇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租甲方位于________________门面之事宜,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赁门面位于______________,该门面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
乙方同意租赁门面只作为____________使用。
第三条租赁期限
3.1本合同正式租赁期限为____年,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3.2本合同租赁期限届满,合同自动终止。乙方如要求续租,应在合同期满前________天发出书面申请,双方重新签订合同,否则视为乙方在合同期满后不再续租(甲方未作书面答复,视为合同期满后不同意乙方续租),甲方有权在合同期满后将本合同租赁门面出租给他人。
3.3本合同期限届满,如该门面继续对外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第四条门面租金
4.1甲乙双方约定的租金为人民币每平方米______元/月,即________元/月(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后按每年______递增。
4.2租金和支付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租金按先交费后使用的原则进行如下约定:乙方租金每________个月支付一次。
4.3乙方经营中涉及的费税(包括但不限于流转税所得税,物业管理费、治安费、垃圾清运费)及其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用水、用电、通讯网络)均不包括在门面租金当中,由乙方自行承担。
4.4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提供方案,甲方负责门面装修。
第五条门面装修
乙方如需在经营过程中对门面进行装修,其方案须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改变或损害所在建筑主体结构,施工方案不得堵塞人行通道或影响相邻门面经营。
第六条甲方的权力及义务
6.1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门面租金以及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承担支付的各项费用。
6.2甲方有权在事先通知的情况下指派工作人员进入该营业门面对设施、设备进行检查,抄表、维修和改建,紧急状况下,甲方对门面的设施、设备的检修不受事先通知的限制。
6.3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归甲方所有。拖欠按合同约定缴纳租金达____天以上的,拖欠应承担的用水、用电及其它费用达____天以上的。
6.4对于在合同履约期间,乙方支付给甲方的租金或各项费用,即使甲方接受了乙方应交租金或费用的部份款项,不得视为甲方同意免减乙方应付款项,也不影响甲方追索不足部份的应付款及单方解除合同权力。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7.1乙方有权使用租赁门面进行独立经营幼儿园,其经营活动不受甲方干预,但须依法经营。
7.2乙方在租赁门面的一切物品,由乙方自行保管,安全由乙方自行负责。
7.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停止营业。停止营业或变相不营业超过____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单方进入乙方租赁门面,清空门面并对外出租。
7.4乙方租赁门面前后的公共区域部份的清洁卫生,城管、城建、物管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7.5乙方应自行购买承租门面内的财产一切保险。
第八条合同的终止或解除
8.1合同期满之日,合同自行终止
8.2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可提前终止合同。
8.3如甲乙双方其中的任何一方因故需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经对方书面同意,未经对方书面同意,提前终止本合同的视为根本违约。
8.4无论任何原因终止或解除本合同时,乙方应于____日内将租赁门面内物品自行搬离,逾期未搬,甲方有权在乙方不到场的情况下,将物品搬离,且不承担物品缺失责任。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甲乙双方按本合同约定全面合理地履行义务,任何一方未按合同履行义务的,按本合同约定条款执行。在本合同履行期间,除法律和本合同规定的情况外,双方均不得提前终止合同,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经济损失。
9.2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单方解除合同的,属甲方违约,甲方除应退还乙方未使用的租金外,还应向乙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计算为乙方已缴未使用的租金额的________%.
9.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单方解除合同的,属乙方违约,乙方缴纳的未使用的租金甲方不予退还,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计算为_____年的租金。
第十条法律适用的.争议的解决
10.1有关本合同的内容,效力,解释和争议的解决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受其保护和管辖。
10.2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的包括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向合同履行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其它条款
11.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1.2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甲乙双方均表示,在本合同签订时,认真读过本合同中所有条款,理解本合同条款的精神与含义,均认为对双方公平合理。
11.4甲方对乙方的所有通知、信函、文书等送达乙方租赁门面,乙方负责人或工作人员须签收,乙方负责人或工作人员拒绝签收的,甲方注明情况并请邻近第三人签字作证,即表示已送达乙方;或甲方将书面通知、信函、文书以挂号信方式邮寄至乙方在本合同留下的具体地址联系方式时(乙方变更该地址或联系方式的,须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甲自交邮之日起三天后视为已送达乙方。
11.5甲乙双方约定有关合同的一切通知、信函、文书,一方按另一方如下的具体地址或联系方式送出时,即视为合法送出,一方变更该地址或联系方式的,须以书面的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一方按此预留地址或联系方式送出时,即视为已合法送出。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德?租赁合同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下,就甲方将____地上停车位租赁给乙方使用的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地上停车位编号和业主车牌号
地上停车位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业主车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租赁期限
1、本次合同的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乙方须于本次合同期满前____个月与甲方办理续签合同的相关手续。
3、续签合同时,乙方因故不能到场时,须由其法定继承人或监护人或委托代理人履行续签合同的相关手续。
4、租赁期满,乙方不按期续签合同的,甲方可另行租赁。
5、乙方在出售________房产时,本合同约定的租期内可退租;租赁期满后本合同不续签。
第三条、租金及其支付方式
乙方承租地上停车位的年租金____元∕个年,签订租赁合同时一次付清。续租年租金的调整依国家政策、市场行情等因素由业主大会会议表决决定。
停车位租金不包含泊车服务费。泊车服务费根据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确定,由乙方另行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
第四条、双方义务
甲方义务:
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提供停车位。
2、甲方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对停车位进行停车管理服务。
乙方义务:
1、乙方在使用地上车位时必须服从物业管理规定;
2、租赁的停车位只用于停放符合物业管理规定的`机动车辆;
3、乙方停放的机动车辆变更时,应告知物业管理公司;
4、乙方不得在地上车位上清洗车辆,在停车位内修理车辆须经物业管理公司许可;
5、车辆进出停车位不得妨碍物业管理活动和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活动;
6、乙方不正确使用停车位或不按本合同的约定使用停车位,给小区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或甲方以及物业管理公司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第五条、免责约定
1、本合同仅为车位租赁合同,甲方不承担车辆保管及泊车服务义务,乙方在使用停车位过程中,发生车辆毁损、灭失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2、在本合同期内出现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如地震、洪水等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相免责。
第六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擅自解除合同的一方构成违约,应按本合同款的____%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其它
1、在小区遭遇如火灾等紧急事件时,乙方无条件同意车位被临时占用或使用。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约定。
3、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4、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物业管理公司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章)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德?租赁合同篇3
出租方:
承租方:
为了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充分协商制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租赁空调型号:
(二)租赁空调数量:总计台。
(三)租赁期限
出租方自_____年___月____日起将空调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___年___月____日前租赁期结束。
(四)租金数额、结算方式及交纳期限
本合同实行先付款再使用的原则,承租方一次性向出租方交付租金货费、安装费、集中回收费。押金退空调时退还。
(五)租赁财产的维修
承租方在承租过程中,空调的一切故障、维修、更换空调的相关费用全部由出租方承担,但是部件及附件缺失由承租方赔偿。
(六)空调是大功率电器,请承租方务必保证空调插头、插座接触良好且可靠接地。保证空调使用正常的'电压。
(七)空调出现故障,出租方应在接到承租方报修后24小时内给予修复,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八)出租空调的回收
由承租方电话通知出租方登记,由出租方3天内安排时间集中免费回收,并退回空调押金。
(九)提前退租,押金全额退清。
由于空调是节令性服务产品,租金不退。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出租方:
承租方:
_____年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月____日
德?租赁合同篇4
甲方:(出租方)某物业公司
乙方:(承租方)
乙方租用甲方房屋作营业商铺,双方经充分协商,订立本房屋租赁合同,共同遵守。
一.房屋位置
1.座落位置:
2.面积:13个平方
乙方对甲方所要出租的房屋作了充分了解,愿意承租该房屋。
二.租赁期限租赁期限自20xx年1月20日至20xx年1月20日止。
三.甲、乙双方议定的上述房屋的年租金为人民币(大写)9仟元正,计9000元,租金每半年结算一次。
本着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由乙方在每半年第一个月的前15日内交付给甲方。
物业管理费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5元计算,由乙方与租金一同交付给甲方。
四.甲方保证上述房屋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赔偿。
乙方保证承租上述房屋仅作为营业用房使用。
五.租赁期内,甲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将本合同的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2、如需出卖或抵押上述房地产,甲方将提前 个月通知乙方。
六.租赁期内,乙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 、如实承担租赁期间发生的水电费。
2、如需对房屋进行改装或增扩设备时,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费用由乙方自理。
3、如需转租第三人使用时或第三人互换房屋使用时,或以该房屋使用权与他人合作时,必须取得甲方同意。
4、因使用不当或其它人为原因而使房屋或设备损坏时的,乙方负责赔偿给予修复。
5、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人民币为壹仟元,乙方期满后退回。
七、合同终止时的财产归属合同终止,乙方应将房屋交还给甲方,房屋由乙方添置的可动产归乙方,乙方可以搬走.乙方在承租期间装修投资,分二种情况确定归属:
1、合同期满或乙方违约造成合同解除的,装饰投资应归甲方所有,甲方不作任何补偿。
2、因甲方违约提前终止合同的,合同终止时,甲方根据重置价结合成新给予补偿。
八、违约责任: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另一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一方承担,乙方逾期交付房租,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年租金额的千分之一向乙方加收违约金。
九、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合同书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2份,乙方1份。
十二、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德?租赁合同篇5
尽管调控政策下,银行贷款条件一再严苛,但贷款买房依然是购房者的主要方式。因此,在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等环节中,所有权人常会因为没有处理好房屋的抵押和租赁的双重法律关系而产生法律纠纷。
我国是根据抵押权设定和租赁关系建立的先后来处理房屋抵押与租赁关系的。简而言之,就是设立在先的权利可对抗设立较后的。
首先,先租赁后抵押的,先建立的租赁权可以对抗后设立的抵押权。《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此为“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是租赁权物权化的集中体现。所谓买卖不破租赁,是指在租赁合同存续期间,出租人将租赁房屋让与第三人的,租赁合同对该受让人仍然有效。《担保法》第四十八条也有类似规定:“抵押人将已经出租的财产抵押的,应当书面告知承租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按照“举重以明轻”法律解释原则,可以认为先建立的租赁权可以对抗后设立的抵押权。即使抵押权人为了实现抵押权,对抵押的房屋进行强制拍卖,租赁关系仍能够对抗买受人,即为“拍卖不能击破租赁”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五条对此作了明确规定:“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抵押物的受让人继续有效。”由此可见,租赁对抵押权的实现造成了一定的不利影响,所以抵押人应将已出租的事实告知承租人和抵押权人,由抵押权人决定是否接受抵押,否则,抵押人应对抵押权人因此产生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其次,我们来看看先抵押后租赁的情况。在这种顺序之下,后成立的租赁关系对先设立的抵押权无对抗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六条规定:“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如果抵押人未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人对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抵押人已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权实现造成承租人的损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担。”可见,后成立的租赁关系对先设立的抵押权无对抗效力,抵押权人在实现权利时,能以房屋并无租赁关系存在(即无权利瑕疵)变卖、拍卖而获得清偿,租赁关系对于受让人亦无约束力。至于承租人可以依其与出租人之间的内部合同关系主张权利,即如果在订立租赁合同时
出租人没有告知承租人有关抵押的事实的,出租人应该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果已告知的,则由承租人自己承担。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租赁合同关系在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还是存在的,而且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不受抵押权存在的影响。也就是,即使租赁关系成立在后,承租人对该租赁房屋仍享有优先购买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的,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合同法》第二百三十条也有类似规定。可见,优先购买权是以存在租赁关系为条件的,即只要租赁合同关系存在,优先购买权就存在。承租人始终享有优先购买权有其法理基础,即抵押权是一种担保物权,其本质是为了实现债权,只要抵押权人从抵押物上获得相当的补偿即可。所以,不管租赁关系设立的先后,承租人都享有优先购买权。
另外,如果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短于抵押所担保债务的履行期限,租赁合同不会影响抵押权的实现,也就不会发生抵押权与租赁权冲突。(作者系上海中建中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华东政法大学法制新闻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
德?租赁合同篇6
甲方(出租方):
住址:x小区x栋x室
房屋产权人:
电话:
乙方(承租方):
住址:x小区x栋x室
房屋产权人:
电话:
车牌号:
为协调租赁车位相关事宜,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甲方将小区停车位出租给乙方使用的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编号、位置
停车位编号:xx号(三期)位置:xxx
第二条承租期限
乙方承租期限即为本合同的有效期限。
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xx年,自xx年xx月xx日始至xx年xx月xx日止。
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合同。
第三条租金及其支付方式
租赁车位按照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乙方需在签定本合同时将车位租赁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收取费用后,不再退费。
乙方须于本合同约定期限满提前三周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申请,获得甲方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过期视为放弃续租权,甲方无须将乙方列入下一期车位租赁计划内。
乙方承租停车位的租金为每一车位每月人民币x元(含物业收取的车位管理费每月人民币xx元)。如租赁期间物业收取的车位管理费发生变化,甲乙双方应及时将由此产生的差价费用补还给对方。
支付方式:现金支付。
第四条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提供停车位;
2、负责协助乙方就租赁期间车位出现的相关问题与物业协商解决;
3、负责按时交纳车位管理费。
乙方责任:
1、不得将停车位转租或转借给他人;
2、承租的`停车位只用于停放机动车辆;
3、停放的机动车辆变更的,应告知甲方;
4、不得影响其它车位上停放的车辆的安全和正常通行;
5、车辆进出停车位不得妨碍物业管理活动和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活动。
第五条甲方免责
乙方车辆在停车位内损坏的,除乙方有证据证明是甲方的行为所致,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乙方车辆在停车位内丢失的,除乙方有证据证明是甲方的行为所致的,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对于乙方车辆在停车位内损坏或丢失的,甲方将协助乙方向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六条其它
1、因小区开发、规划等原因须提前解除合同的,甲方应于10日前通知乙方;
2、甲方将督促小区物业建立健全停车位的各项管理规定;
第七条不可抗力
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出现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如地震、洪水等情况造成损失的,甲乙双方互相免责,但双方应尽量避免损失的扩大,对扩大部分的损失责任方应予赔偿。
第八条违约责任
1、除本合同本条规定的情形外,甲乙双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擅自解除本合同的一方视为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xx元的违约金;
2、合同期满,如甲乙双方未达成一致,任何一方不愿继续租赁该车位,乙方须在合同到期后将车移出车位,不得以任何原因继续占用车位,否则将从合同到期后次日按每日人民币1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不正确使用停车位或不按甲方的规定使用停车位的,给小区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或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约定。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对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双方均应遵守,仲裁不成的双方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所有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xx年xx月xx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xx年xx月xx日
德?租赁合同篇7
[案情]
原告a诉称,为经营水上砂石运输业务,经他人介绍,被告b船务公司(以下简称被告)将一组用于搭建浮桥的船舶按货物运输船舶租给原告经营货物运输,并签订一份船舶租赁合同,合同约定船舶用途为货物运输,租用期限2个月,自20xx年7月15日到20xx年9月15日止,租金15万元。原告接收船舶后开始进行第一次水上运输,便被中华人民共和国q海事局扣押了租用的船舶,扣押理由是该船舶用途是搭建浮桥船舶,作为货物运输船舶进行货物运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从事货物或者旅客运输的船舶必须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载货或者载客条件之规定,并处以25 000元罚款。之后原告无法再进行货物运输,无法实现租用船舶之目的。原告认为,被告明知搭建浮桥的船舶是不能进行货物运输的,违法按货物运输的船舶租给原告进行货物运输,并签订租赁合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签订违反法律法规的合同,属无效合同,因此请求法院确认原告与被告签订的船舶租赁合同无效。
被告辩称,双方签订的合同已经履行完毕实现了合同的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q海事局下达处罚通知书前我方积极协助原告及时与船检处联系使问题得到解决,并未影响原告使用船舶。原告称第一次水上运输就被海事局扣押并罚款,不能从事运输一事与事实不符。第一,不是第一次从事水上运输便被处罚,第二,原告受到处罚后并没有停止运输。原告接收该船舶后于20xx年7月17日至q海事局20xx年8月2日下达处罚通知书期间一直从事运输,处罚通知书下达后原告依然使用该船从事运输。船舶的使用用途已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h船舶检验处检验。原告认为我方明知搭建浮桥的船舶不能进行货物运输,违法按货物运输的船舶租给原告进行货物运输,并签订租赁合同,违反了国家法律规定与事实不符。第一,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现状交船,乙方对船舶现状充分知情,无论船舶是何状态,乙方是在没有异议、知情的情况下签订的租船合同。第二,被告所出租的船舶既可搭建浮桥也可以从事运输。第三,被告与之签订船舶租赁合同没有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乙方使用时每次进出港海事部门均进行了签证。综上所述,我方不接受原告所提判定合同无效的主张,请求法院判定合同合法有效。
法院经审理查明,20xx年7月14日,原告a与被告签订了船舶租赁合同,被告将其所有的lt3轮、lb10轮、lb23轮租给原告,约定船舶用途为货物运输,租期2个月,时间自20xx年7月15日到20xx年9月15日,租金15万元。在租期内即20xx年7月31日,租赁船舶中的lb10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由搭建浮桥改为运输砂石,擅自改变船舶用途,受到q海事局罚款25 000元并责令改正的处罚,原告a立即与被告沟通,8月1日经被告与船舶检验处沟通,该船可以作为分节甲板驳用(即该船可以作为货物运输用),8月2日被告又向q海事局请求船舶被放行,原告a继续从事货物运输,并未影响合同的.继续履行。
[争议]
当事人间的合同是否违反法律法规的有关强制规定?所违反的规定属于效力性强制规定,还是管理性强制规定?
[审判]
一审法院认为:原告与被告签订船舶租赁合同后,在合同履行中lb10轮虽然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被海事部门处罚,但上述规定属"管理性"强制规定并非"效力性"强制规定,经过被告与船舶检验部门和海事部门沟通该船可以作为分节甲板驳用(即可以货物运输),合同可以继续履行,并且该合同的履行并不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及第三人的利益,该合同应认定合法有效。故原告请求确认合同无效本院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四条之规定,判决:
驳回原告a(反诉被告)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0元由原告负担。
[评析]
本案争议船舶lb10轮在合同签订时船舶适航证书载明仅用于搭浮桥用,在合同履行中,q海事局以改变用途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从事货物或者旅客运输的船舶必须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载货或者载客条件的强制性规定为由对其进行处罚。强制性规定是指必须依照法律适用、不能以个人意志予以变更和排除适用的规定。
以是否影响合同效力为标准,其可分为效力性强制规定和管理性强制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四条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强制性规定"限定为效力性强制规定。故本案争议焦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二十一条第一款是效力性强制规定还是管理性强制规定。那么如何区分效力性强制规定和管理性强制规定呢?法律及行政法规明确规定违反这些规范将导致合同无效或者合同不成立的,或者虽未如此规定,但违反了这些禁止性规范后若使合同继续有效将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第三人利益的,为效力性强制规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仅是为了行政管理的需要,违反并不会导致合同无效或者不成立,且违反后若使合同继续有效也并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第三人利益,而只是损害当事人利益的,则为管理性强制规定。
综上,笔者认为,本案合同签订时争议船舶作为运输用途确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但这一规定是国家行政机关为了行政管理的需要而设定,违反这一规定并不会导致合同无效。本案中被告及时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使争议船舶用途变更为运输船舶,使该合同能够继续履行,并且继续履行合同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第三人利益。故该合同应认定有效。
德?租赁合同篇8
出租人(甲方):___,男/女
身份证号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男/女
身份证号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达成如下租赁合同协议:
1.甲方将位于__市__街__小区_栋____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为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
2.此房月租__元,按月/季/年结算。乙方应在每月/季度/年月初_天内向甲方支付整月/季度/年的租金。
3.在乙方租赁期内,因乙方住所而产生的水、电、暖气、煤气、电话、物业等费用由乙方承担..租赁结束时,乙方应支付欠款。
4.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及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应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及改造费用。租赁期结束时,乙方应恢复房屋和设施的原状。
5.租赁期满后,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的',应提前__个月提交给甲方,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要求后_天内予以回复。如果你同意继续租赁,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
不及物动词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解除租赁合同,应提前__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租赁合同。一方强行解除合同的,应向另一方支付人民币违约金。
七.如有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租赁合同一式_份,双方各执_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电话:
乙方:
电话:
年 月 日
德?租赁合同推荐8篇相关文章:
★ 租赁船舶合同8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