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是一种培养自信心的方式,可以让我们更加相信自己的能力,作文是一种锻炼思维的方式,能够提高我们的逻辑思维能力,以下是白领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勤读书的作文通用7篇,供大家参考。
勤读书的作文篇1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认为:读书,要讲究,不像某些人读书时走马观花,只寻求爽。读书的过程,是审美的过程,应当全身心地投入,不受环境的影响。书读人,会越读越死;只有人读书,才会越读越活。
书的用途成千上万:移植生命,保持记忆,激发思想,传播知识,交流信息,表达灵感。
读书是一种享受,我读书时,感觉仿佛是久旱逢甘露,那会让我感觉心旷神怡。知识也需要新陈代谢,每当我看完一本书时,那里面丰富多彩的内容与知识,将会在智慧中被筛选,每当看到更新更科学的内容,我便将以前书的内容删去,灌输新的知识。“以铜为镜,可知仪表;以古为镜,可晓历史;以天为镜,可知风云;以木为镜,可断春秋;以书为镜”
“读美文如饮醇酒。酒,越酿越纯;文,愈久愈香。”这句话出自儿童文学20年经典选刊《岁月留香》,书如其名,在20年风风雨雨,坎坎坷坷中,磨练出了经典。“岁月流转,情怀依旧”,它令我感觉到了书的伟大。博大精深的文学告诉了我以前写作的方法,时代的.变迁,当之无愧的群书之首。读书中:笑、叹、痛、愤、苦,感觉诸态纷呈。品书是读书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品得深,品得真.
勤读书的作文篇2
作家高尔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感觉读书使人快乐,在我的生活中,书籍是我的一位必不可少的好伙伴;书香伴我一起成长,让我进步,生活中我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还记得刚读幼儿园时,妈妈就经常陪我一起读书,妈妈读一句,我就跟着学一句;不久,我喜欢上了读书,我觉得书里的故事很有趣,很是吸引人,于是,每一次放学我都是赶快写完作业,再去缠着妈妈给我读书,那是我就知道我爱上了书本。
渐渐的,年龄再大一些,我上了小学,学会了拼音,也学会了自己读书,妈妈给我买来了许多书,有《格林童话》《吹牛大王历险记》《绿山墙的安妮》《中华成语故事》等等。于是,我就常常整天坐在书房里如饥似渴的读书,一读书就是一天,经常妈妈喊我吃饭我也听不到,只因为看书入了迷,但是妈妈从来不吵我,她非常支持我读书。我跟着书中的人物高兴,也随着他们而悲伤。
就这样,光阴似箭,转眼间我已经是六年级的学生了。虽然六年级的学习很紧张,但是我的读书的习惯一直保持。就在前几天,妈妈又给我买回来二十几本书,所以我常常在作业写完并复习后就去读书,哪怕只有十分钟,我在想一天挤出十分钟,日积月累,不是照样可以读完这些书吗?一样可以收获很多的知识。
我也是把书看的极其宝贵的。就在昨天,我正贪婪的汲取着书中的知识营养,然而我的调皮蛋弟弟进来了,我当时一点察觉也没有,“啊。”弟弟大叫一声,我吓了一大跳,一气之下,我暴吵了弟弟;最后他把我的书给撕破了,我生气极了,一把推开弟弟去找胶布,找了好多地方也没有找到,我骑车去了很远的商店买来了胶布,回到家小心翼翼的把书粘好,压平整,放到书架上。
在我看来,书籍就是一盏指路明灯,指引我们通往光明大道;书籍就是一缕清风,吹散了我们心中的阴霾,让我们感到心旷神怡;书籍就是一束明媚的阳光,温暖了我们的心房。
读书使我感到充实,读书使我感到快乐,让书香与我相伴,我的世界将是一片明媚的春天。
勤读书的作文篇3
自从我识字起,书便成了我的最爱。也正是因为痴迷于读书,我有了一个外号“书虫”。每天上学时看,放学时看,坐车时看,甚至走路也在看,妈妈因为我痴迷于书的事不知“教训”过我多少回。现在,我五年级了,回想我这几年的一些读书趣事,还真令人忍俊不禁!
小时候,爸爸妈妈给我买了一些识字卡片,每天教我认字。认识了几个字后,我就开始看那些带拼音的书了。有一次,我在电视上看到了。
一个小朋友在看《安徒生童话》,便问妈妈:“妈妈,这个《安走生里话》好不好看?”,妈妈瞪大了眼睛,看看我,又看看电视,差点儿笑背过气去。你还别说,自从闹出这个笑话后,我又有了一个“雅号”:白字小先生!
说到笑话,上面的那个根本不算什么,你别看我已经五年级了,可一看起书来什么都忘了。上一次,我坐公交车去找姐姐玩,我和她约好,让姐姐在金鹰购物中心那里等着我。坐上公交车,我就想起来了:我的包里装着一本《斑羚飞渡》呢!便抓紧打开包,迅速掏了出来,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十分钟过去了,二十分钟过去了,我已经完全“融入”书里了!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我想起来了我这是在公交车上呢!咦?这是到哪儿了?这时车到了站台了,我连忙跑下车,打电话给姐姐,姐姐告诉我,原来我已经坐过了五站路了!后来,姐姐打车来找我,我在那儿看书,姐姐把我拽上出租车后,不停地用手在我眼前晃动,以为我睡着了!快到姐姐家时,我把书看完了,又开始回味整本书。由于我对书里的这群斑羚的行为深有感触,就不由自主地叹起气来!姐姐瞪了我一眼,开始喋喋不休地“教训”起我来:“你这个小丫头,叫你坐到金鹰购物中心,你多坐了好几站路,只顾着看书,跟你说话你也不回答,还不停地叹气。。。。。。”,我似乎对她的话没有一点“兴趣”,还沉浸在书里呢!
其实,因为我痴迷于读书而闹出的笑话还很多。虽然闹出了这么多笑话,但我却没有一点“悔意”。因为我觉得读书还是有许多好处的,比如能丰富我们的词汇,能增长我们的知识。“书中自有黄金屋”!书是知识的源泉,书是做人的向导,书是我们最忠诚的朋友!所以趁我们还很年轻,一定要多读对我们有益的书籍,才能成为一个健康成长的人!
勤读书的作文篇4
秋风送爽,霜天红叶,果实丰收了,树叶变黄了,都纷纷落了下来,这说明秋天来了。我在秋天的怀抱下看书。
书籍是知识的海洋,让我们把作文写的更加精彩;书籍是留恋往返的美景,让我们变的更加有学问;书籍是酸酸甜甜的葡萄,教会我们人生的哲理……
书有很多种,有小说,有童话,有散文,有漫画……有这么多种书,就看你去不去看,去不去挖掘知识!
你知道为什么喜欢看书的人他们的学习成绩很好吗?是因为书里有很多的“金币”,他们把“金币”都找了出来,然后自己把“金币”吸进了大脑里。当他在写作文时,他再把“金币”吐出来,然而,他的作文写得又生动又让人羡慕;当他在与另一个人谈话时,他又把“金币”吐出来,在与对面那个人对话,那与他对话的那个人,一定会觉得他很有才华。
书就像这个“金币”一样,带给你了许多好处,让人羡慕你,让人佩服你。
如果,你也想有个“金币”,你不防行动起来,把玩的时间来看书;把看电视的时间用来看书;把玩电脑的时间用来看书……只要你行动,一定有收获!
我4下的时候写的哦!
勤读书的作文篇5
读了《一千零一夜》这本书后,我有了很多感想,还有一个关于《一千零一夜》的故事呢!这就是《国王和他的一千零一夜》。
相传,有一个国王叫山努亚,山努亚国王每天夜里要让一位女子来王宫过夜,但是早上雄鸡叫三次时,国王就把女子杀掉,这样,有的女子被捉住,有的'女子逃之夭夭。最后轮到宰相的两个女儿了,宰相非常害怕女儿被捉住,可是长女壮起胆子去了,没办法,宰相只好随她的便,让她去了。 晚上,她讲故事给国王听,早上雄鸡三唱时,她还在讲,于是国王不忍心杀了她。这样持续了一千零一天,国王对长女说:“以安拉的名誉,我决心不杀了你,将你的故事永远保留。 于是就有了这本《一千零一夜》。
哇!多动听的故事呀!我以后也要写好我的作文书,让更多的人看。
勤读书的作文篇6
“习惯铸造人格”,若养成良好的习惯便可铸造品德高尚的人格。我喜欢读书,现读书已成为我养成的良好习惯,我愿意将我的读书的心得体会,与大家分享!
我喜欢读书获得的快乐。因为读好书就像与名人圣贤促膝谈心,聆听教诲,何不充实?读书如与知音闲聊神侃,心不设防,口无遮拦,何不舒畅?与作者思想碰撞,偶有灵感之花,茅塞顿开,何不惊喜?俗话说得好,人生得一知己,足矣。博览群书如得知音无数,有知音的理解与共鸣,何不满足?读书者足不出户,天下大事无一不晓,如何不聪?
如何读书才能乐?必须是不为功名利禄而读,若你是为升官发财而读书定是无乐可言。快乐的读书应是“乘其兴之所适”。古人云:“读书太乐则散漫,太苦则枯燥乏味。”这两者都可能导致精神偏枯如痴,失去读书的真乐。读书不能尽信书,也不能沉迷于书中不能自拔。书,各有其趣,各有不足。作者的.认识,情绪各有偏颇。如有的愤世妒俗、慷慨激昂,有的高谈阔论、天马行空。如果长期沉迷于某一类书可能走火入魔,不能自拔。书能移性情,故君子应博览群书、相互参照,以免偏听不明。情志误谴。读书若信书,不如无书。
读书有乐必有苦,正所谓好书难觅、知音难求。这何尝不是一种痛苦呢?读书之所以苦,是因为你急切想了解作者思想却往往晦涩难解、意深难测;又因为外界精彩的世界太喧哗吵闹,读书的冷板凳难坐;还因为与遥远的知音无缘对话或相见恨晚,书友天南海北难相聚。读书成了一种孤独。
读书使我结实了许多知音,从书中我看到了不一样的世界。
勤读书的作文篇7
重读《荆棘鸟》是心血来潮之举,也是觉得经典著作总有不可磨灭的光辉。花费了一个月的时间,仔细地阅读每一章,而印象深的还是梅吉与拉尔夫的爱情故事。
我认为作者考琳·麦考洛将人生的全部经验浸入到了这本书里,她试图通过克利里家族的沧桑和女主人公的感情历程,揭示出这样一个道理:真正的爱情寄存在上帝那里,人们需要以巨大的代价去换取;那些执着于爱情的人,就是一只只荆棘鸟,最美的歌声只有一次,曲终命竭。因为爱情,所以美好。
梅吉,从她出生的那天起,荆棘就已扎进了她的生命里。因为她是菲奥娜的女儿,菲因爱情而早孕而被逐出家门、下嫁农工,一辈子隐忍、固执又高贵。梅吉十岁那年认识早已成年的教士——拉尔夫。她仰慕拉尔夫的容貌和品质,视他为父为兄,在她初潮出现后,是拉尔夫告诉她长大了,于是她明白了自己和拉尔夫的爱情,从此走上了坎坷之路。
他们之间障碍重重——年龄、信仰等等,而不能逾越的藩篱却是致命的,即拉尔夫是个教士,早已献身上帝。如何从上帝那里将他夺过来,成为梅吉终身的事业。因此,当她意识到对拉尔夫的爱时,她无畏地与上帝抗争,成为家族中第二代“为爱而生”的女人。这是一条布满荆棘的漫长之旅。短暂的胜利使梅吉得到了上帝在拉尔夫身上“永远也得不到的东西”——戴恩,她和拉尔夫的儿子。然而,当戴恩长大后因崇拜拉尔夫而立志献身于教会,离开了梅吉,在朝圣的路上离俗世越来越远,离母亲越来越远,最后意外死亡,回到了上帝身边。
为爱情与命运抗争了一生的梅吉,品尝着生命带给她的得与失、苦与乐。在与上帝争夺拉尔夫的战役中,她付出了沉重的代价——青春与亲情。在与上帝与命运的较量中,她是失败者也是得胜者。历尽沧桑后,梅吉终于理解了母亲,流露出了与菲奥娜一样的神情,她说:“我已尽我所能,无怨无悔。”
拉尔夫是一个魅力十足的人。他的魅力来自外貌、气质,还来自于人性与神性的统一,而让无数读者心动的也许是他的执着与矛盾。爱情与教会、人性与神性的冲突,如同一根荆棘横亘在他的心里。拉尔夫爱着梅吉,是他给了她父亲般的慈爱,兄长似的关怀,是他陪着她从一个小女孩变成了少女乃至少妇。麦特劳克岛的欢乐让他领悟到:“生活在人世间去追求神性,这不过是一种幻觉。”甚至他坦陈爱梅吉远胜过爱上帝,但他无法抗拒上帝对他的律令,那巨大的规定性的诱惑,最终还是把他拉回到了上帝身边,使他在罗马度过了余生。
男人天生是追名逐利的动物,即使“上帝之子”也不能免俗。他认为,“目的不是一个男人,永远不是一个男人,而是某种伟大得多的东西,某种超乎仅仅成为一个男人命运的东西”。在爱情与教会两个对立面之间,他明白“鱼与熊掌不可兼得”,于是舍弃爱情,因此一生都在痛苦与折磨中度过。
这个世上没有绝对信仰的人。人性与神性在较量中,最终人性获胜;个体爱情与群体信仰冲突时,爱情的力量更大。正如小说中所展示的事实,戴恩是梅吉与上帝斗争的胜利果实,也是拉尔夫背叛上帝的证据。作者在小说结尾处赞美荆棘鸟,就是在赞美那些世世代代为爱情而抗争的人们,也在鼓励我们坚守人类最为美好的情感。
说不出它哪里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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