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我们很多人都会写一写详细的心得体会,在写心得体会的时候,我们可以记录自己内心最真实的想法,下面是白领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培训食品安全心得体会6篇,感谢您的参阅。
培训食品安全心得体会篇1
?食品安全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食品产业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入了新阶段,进一步明确了工商部门的法定职责,工商机关作为《食品安全法》明确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只有准确把握法律赋予的监管职能,才能在工作中做到不越位、不缺位,才能做到准确使用法律,严格依法行政。
一、涉及食品方面的相关规定
?食品安全法》立法寓意深刻,立法宗旨是“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立足点在于“安全”。涉及食品相关法律还有很多,如《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都从不同角度对食品的监管问题进行了规定。因此,在谈到对“食品”的监管。我们就不能只从片面的认为只要是食品就应当适用《食品安全法》。如对食品中“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等内容进行监管,应当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对食品的“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等进行监管适用《产品质量法》等等。
二、《食品安全法》与《特别规定》的关系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严格了企业的行为规范,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其法律效力处于低于法律但是高于其他行政法规的特殊位置,(《特别规定》第二条第二款有明确规定)。那么《食品安全法》实施后,《特别规定》是否继续有效?
我认为:既然国务院没有废止《特别规定》,它自然是有效的,但是《特别规定》只能适用于除食品之外的其他产品;行政执法人员对食品进行监管不能在《食品安全法》和《特别规定》之间选择性适用,只能适用《食品安全法》。这是因为《特别规定》是在特殊的国内国际大背景下出台的,立法的时间很短,其成熟度与《食品安全法》是不可比拟的,从法的适用原则上看,《特别规定》是行政法规,《食品安全法》是法律,他的出台又在《特别规定》之后,无论是按照“法律高于行政法规”还是“后发优于先发”的法律原则,工商机关在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都只能适用《食品安全法》。
三、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应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1、学习领会《食品安全法》,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更新监管理念,增强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履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努力做到“四个统一”,特别是按照“四高目标”的要求,做好基层工商所全员培训及一线执法业务骨干培训。
2、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确保食品市场消费安全。要按照总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部署和要求,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作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重要任务和举措。重点抓好重点食品、季节性、节日性食品的执法检查,特别是抓好农村食品市场的检查。
3、做好日常规范管理,查办食品安全大要案件。在日常巡查监管的同时,要针对消费者投诉、举报多的食品和检查发现多的问题,进行食品质量检测,积极发布消费警示。加大对食品广告的监管力度。依法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案件,切实规范食品销售者的经营行为。
4、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八项制度”,构建长效监管机制。要在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上下真功夫。全面落实总局提出的“八项制度”,即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制度;食品市场质量准入制度;食品市场监管巡查制度;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工作制度;食品市场分类监管制度;食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制度;食品安全广告监管制度;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协作制度。切实提高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水平。
培训食品安全心得体会篇2
最近几年来,患肥胖病、食物中毒、营养不良的儿童多了起来。为什么呢?因为现在很多小孩子喜欢上了小摊上的零食。什么一角一包的“黑白两道”、五角一包的“萨克伦”、一元一包的“小鸡条”……那些东西有的是“三无”产品,有的是过期食品……这些五花八门的零食,都是直接危害我们健康的“健康杀手”。
有一天,我正路过小店,隐隐约约听到有些同学“请客”的声音:“今天我请客,说吧,要买什么?”“这个吧。”(指的是“三无”食品)这时,我又看见那老板娘正在微微的地笑着……过了一会儿,几个同学“心满意足”地出来了,手里还拿着大把的“健康杀手”——垃圾食品。他们走进了小公园玩了一阵子,然后用他那沾满灰尘和细菌的双手,用力地拆开了零食的包装袋,拿出一根沾满了食用油的“小鸡条”,塞进了嘴里……oh—mygod!!我简直看得快要呕吐了。我想,如果这也叫“零食”的话,那沾满调料的牛肉条还不成了“极品零食”?当时,我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
别看这些食品包装袋花花绿绿的,可是里边暗藏的玄机大着呢!它的包装袋成本极低,还非常有可能是劣质的塑料包装纸被涂上了工业(或化学)染料,有毒性。我们现在还小,肝脏解毒能力还比较差,可能引起发育不良、智力减退,甚至痴呆、智力发育障碍等危险病例。那些厂家为了赚我们学生的钱,绞尽脑汁地设计出了一大堆被小学看为“美味可口”垃圾零食。工商部门检查后,发现食品添加剂过量、选用过期原料,甚至发现了多环芳烃、亚硝酸等致癌物质……那些小摊摊主们也利用了我们小学生贪图便宜的心理,巧妙地用这些连一角都不到的成本的零食,换来了我们学生大把大把的钱。
我想,我们作为新世纪的健康好少年,应该自觉地杜绝买垃圾食品,不被校园周围的小店里的五花八门的零食所吸引。我们要养成爱护自己身体健康,自觉远离垃圾食品的良好习惯。还有,我还希望工商部门能让所有小店里的垃圾食品下架,永远不让他们再次现身。我们不能让这些垃圾食品的安全问题来干扰我们幸福、快乐的'童年!
培训食品安全心得体会篇3
最近,食品安全问题成了人人关注的焦点。为了让同学们更好的认识食品安全,语文老师在班上举行了一次讨论会,要大家就食品安全问题发表看法。
讨论会开始了。有的同学介绍了食品安全案例,有的同学介绍了辨别食品好坏的方法,还有的同学发表了对这件事的看法。
张城志说:“有一些生产葡萄酒的厂家往葡萄酒里添加色素,有的葡萄酒里竟然没有葡萄,太可耻了!”
我说:“是啊!现在我连馒头都不敢吃了,因为在上海查出了染色馒头,目前截至12日下午在上海查获染色馒头一共有1、6万只!如果这些馒头全部卖出去,并且让消费者吃掉的话,得让多少人受害!”接下来有很多同学说了几个可怕的案例。
语文老师说:“那大家有没有辨别的方法呢?”
战嘉程说:“现在市场上出现注水猪肉,下面我教大家辨别注水猪肉的方法:一是摸注水猪肉表面有一些水珠,而且非常光滑;二是用一张纸放在猪肉上,如果是真猪肉,纸能很容易的揭下来,如果是注水猪肉就不容易揭下来。”
最后语文老师总结了一下大家的发言,说明了食品安全的重要性,让大家时刻注意食品安全,注意身体健康。讨论会结束了。大家一致希望那些不法商贩良心发现,悔过自新,不再害人害己了。
培训食品安全心得体会篇4
主任在培训中举了很多实例,利用许多她们幼儿园以及其他幼儿园内发生过的一些安全事故,使我深刻认识到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尤其是其中一个案例让我印象深刻:
一、家长没有跟老师说明幼儿早餐已经吃的很饱,孩子在幼儿园午餐老师又让他把饭给吃完。在午睡的时候食物倒流,造成气管堵塞。
虽然及时采取救治措施,但终归没能留住孩子的生命。这个案例使我深受震撼。但主任的这个案例给我们敲了一个警钟,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除了要加强晨检工作外,还要与家长做好沟通,让家长明白隐瞒的危害,这样能帮助老师了解每位幼儿的身体状况,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幼儿园的安全管理。
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关键在前期的预防工作,一是要成立幼儿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二是要建立安全制度及各种应急预案,三是要强化幼儿园内部管理,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四是要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及培训,五是要正确进行安全事故的处理和完善报告制度。
三、幼儿园常规事故的发生与处理。
作为一个幼儿园教师,首先要有爱,因为爱能产生责任感,有了责任感才能小心谨慎地注意和关心任何与孩子安全相关的事物,细心周到地处理孩子的问题。我个人的感受就是,从教时间越长,胆子越小。胆子小不是坏事,它促使我时刻对于可能发生的危险状况有所警惕并预先加以防范,提醒我始终把幼儿安全放在首位。其次,作为幼儿教师要了解幼儿意外伤害发生的要素是哪些,才能有针对性地加以防范。作为一名有责任心的幼儿教师,应该是充分地了解幼儿意外产生的一些相关知识,在保证幼儿安全的情况下,仍能提供给他们最大的游戏和学习空间,而不是以安全为借口而限制孩子。
最后,事故发生了要有处理对策,要主动联系家长,一起去医院,做好家长安抚工作。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要正确认识和对待幼儿园安全问题,用专业的关爱和不懈的安全教育,来最大限度地保护孩子稚嫩的身体不受伤害。
培训食品安全心得体会篇5
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是政府为保证食品的质量安全,对具备规定条件的生产者才允许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具备规定条件的食品才允许生产销售而实行的一项监管制度,它是一项行政许可制度.其包括以下3项具体制度:(1)对食品生产企业实施生产许可证制度.(2)对企业生产的食品实施强制检验制度.(3)对实施食品生产许可制度的产品实行市场准入标志(qs标志)制度.
为什么要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 (1)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是提高食品质量,保证消费者安全健康的需要.(2)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是保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基本条件,强化食品生产法制管理的需要.(3)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是适应改革开放,创造良好经济运行环境的需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适用地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适用主体:一切从事食品生产加工并且其产品在国内销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适用产品: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重点产品目录》且在国内生产和销售的食品.进出口食品按照国家有关进出口商品监督管理规定办理. 首批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有小麦粉,大米,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5类食品.从20xx年第3季度开始,国家质检总局又对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冷冻饮品,方便面,饼干,罐头,速冻面米食品,膨化食品等10类食品实施了市场准入制度.因此,目前共有上述15类食品要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从20xx年第4季度开始,国家质检总局还将对茶叶,糕点等13类食品实施市场准入制度.
国家质检总局规定自20xx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对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而生产销售小麦粉,大米,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等5类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对销售无证产品的经销企业,责令停止销售,将无证产品撤下柜台,并要求销售者从获证企业进货但20xx年12月31日以前生产的合格产品,无论是否加贴食品质量市场准入标志(qs标志)均允许在保质期内销售完毕.对无证产品生产企业,责令停止生产,销售,限期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否则不得恢复生产,销售.自20xx年4月1日起,对销售无证产品的经销企业,除依法责令停止销售外,还要依法实施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处罚;食品质量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规定的,依法予以没收. 《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应当加印(贴)在食品的最小销售单元的包装上。
培训食品安全心得体会篇6
今日的语文课上,张教师给我们讲了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的专题讲座,并给我们观看了相关的图片及资料。看了这些图片,我的心里久久不能平静。
羊肉串是我平时最喜欢的特色小吃了。可是,当教师给我们讲到很多烧烤店里的羊肉并不是真的羊肉,大多都是腐烂动物身上的肉,然后商家再把肉串好放在羊尿里泡,以此来以假乱真欺骗顾客。听教师这么一说,我顿时觉得恶心极了,并后悔平时不应当那么嘴馋,吃这些假羊肉串。
肉夹馍也是我平时经常吃的早餐了。每一天早上,爸爸都会去路口给我和妈妈买上两个肉夹馍当早饭吃。可是谁明白肉夹馍也不是放心早餐,原先肉夹馍里的肉都是用一些死猪肉做成的。这些黑心小贩们这样对待顾客,他们的良心就不会受到谴责吗
类似于这样的食品安全问题还有很多很多,比如:喜宴上常用的海参都是添加了各种有毒的化工原料;米线为了增加口感和弹性,放入了一些工业胶;麻辣烫里的蔬菜从不清洗,商贩们怕顾客吃了会拉肚子,都提前在汤里放入了拉肚子药;臭豆腐放在粪便里泡上一段时间;一些炸串用的竹签,基本上都是在马路上捡来的,不经过任何消毒就再次利用……这些不法小贩们为了获取高额利润,不惜伤害顾客的身体,他们的这种行为就是在犯罪啊!
听了教师的讲座,看了相关的图片,我觉得外边的小吃虽然看起来诱人,吃起来香甜,但怎样也不如爸爸妈妈在家做的干净卫生。如果我们大家要亲眼看见这些食品加工制作的过程,相信我们以后再也不会乱吃这些垃圾食品了。同学们,我们此刻正处于身体、智力发育最关键的时期,可千万不能因为一时的贪吃,而伤害了自我的身体呀!为了我们的身体健康,请拒绝这些垃圾食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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