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在写读后感时要注意详略得当,重点突出才行,在认真读过一本书后,不妨拿起笔写一篇读后感吧,以下是白领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门读后感500字通用7篇,供大家参考。
门读后感500字篇1
最近,回到家中翻开好久没有动过的书箱。正准备收拾一些旧的书籍时,不巧遗漏了一本书。整个黑色的风卖弄让我产生好奇,端起来一看原来是写着四个大白字《隋唐演义》。正好电视又在热播。
我不由得高兴起来,如同久未谋面的朋友一样,也让我最喜爱的书了,让我更加品尝一番。这本书中的人物千姿百态,有神机妙算的徐茂公;侠肝义胆的罗成;英勇善战的裴元庆;奋不顾身的雄阔海;文武双全的秦叔宝;爱将如命的李世民。其中,最让我感动的是《秦王献池得尉迟》,讲的是秦王一心想得到武艺出众的尉迟恭,他让程咬金三次用计谋赚的他的粮草,第三次活抓他。他心里不服,李世民什么没说把他放走了,尉迟恭说:“如再被抓甘愿投降“。最后他又被抓,李世民亲自为他松绑,李世民的行为深深让他感动。
读了这部小说,我被人物身上的特有精神而感动,当程咬金子在瓦岗寨占山为王时,有人预言他有十二年的天子命,因为他性情豪爽每个月过一次年,在一年内就把他的天子命用完了,王伯当虽然跟错了人,但他一心为自己的主子效力,他这种忠于职守的精神让我感动;雄阔海托住千斤闸,让十八路反王安全逃离,让我从中体会到不能只顾自己安危,不顾他人的性命。瓦岗寨的兄弟们为了推翻当时腐败无能的朝廷而结义,他们为创造一个民主的社会而招兵买马,与十七路反王一同征讨隋朝。瓦岗寨的兄弟为天下百姓着想,大公无私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我想如果世上每一个人都学习他们一个优点,这世界会变得更美好。
同学们,有机会你们也去看一看《隋唐演义》这本小说吧。精彩不容错过,保证你百看不厌,爱不释手。
门读后感500字篇2
我看了一本叫《绿山墙的安妮》的书,是加拿大的露茜·蒙哥马利写的,她是一位很好的女作家。《绿山墙的安妮》已经在全世界风靡了近一百年了,《绿山墙的安妮》征服了五千万个天真、善良的心灵。它是一部最甜蜜的描写儿童生活的小说。
?绿山墙的安妮》讲的是:一对住在爱德华王子岛(加拿大的一个小岛)艾凡里绿山墙的年老夫妇想要一位男孩来帮忙,结果却从孤儿院领来了一位天天爱幻想、长相并不好看的红发女孩安妮。一开始大家并不喜欢安妮,但后来,这对老夫妇越来越喜欢安妮,把它当成自己的孩子。这本书就是塑造了一个令人感动与喜爱的儿童形象。美国幽默大师马克·吐温也称赞安妮是“最最惹人怜爱的女孩”。
我很喜欢这本书,我更对安妮着迷。她是一个很爱幻想的女孩,比如她看见一棵开满白花儿的樱花树,就给它取名叫“白雪王后”,看见一片水很清、很美丽的湖,就给它取名叫“耀眼之湖”……此外,安妮还很善良,天真无邪,这一点我很像她。她很大方,很有交友能力,比如她来到绿山墙后三个月内就交了位知心朋友,她不论到哪里都有朋友,我很羡慕她这一点,因为我有时候有点扭捏、怕羞,我要像安妮学习。她热爱大自然,也热爱生活,她处处充满活力,开朗乐观。正因为她有这么多闪光的魅力,她才受到了这么多人的喜爱。
总而言之,《绿山墙的安妮》是特别有意思的一本书,大家可以从此书中学到许多有用的东西,得到一种美和愉快的享受。《绿山墙的安妮》对我太有吸引力了,建议大家也看看这本书。
门读后感500字篇3
今天我读了安徒生童话集,里面海的女儿给了我很大的启发。
它里面是说海的女儿是龙王最漂亮的小女儿,这天她满了15岁了,她去海面上看看,她看到了一个国家的王子也是今天生日,她第一眼看到他就喜欢上了他,她还救了他,海的女孩为了让自己有像人一样的两条腿就到海底女巫那去,用自己美妙的声音换来了两条腿,她在海滩旁边,被王子看见了王子就江海的女儿领进了皇宫,海的女儿在皇宫里发现了在她救了王子之后,有位邻国的公主在他身边唤醒了王子,王子误认为是她救了自己,海的女儿得知后十分伤心,但是海的女儿现在已经不能说话了,几天后王子竟然要娶邻国的公主为妻,这让海的女儿更加伤心了,第二天,他们结婚了,海的女儿做了他们的伴娘,当天晚上,海的女儿在海边哭,她的姐姐们上岸来对妹妹说:“你只有杀了王子才能生存下去,否则你会变成泡沫!”海的女儿拿着姐姐给的匕首走进了王子和公主的新房,即将要下手时,海的女儿还是把匕首人在了地上,她不忍心杀死自己最喜欢的人,东方的太阳即将升起,姐姐们眼看妹妹要化成泡沫,心中万分悲痛,最终海的女儿化成了泡沫。
读完后,不禁为海的女儿留下了眼泪,像这样能为感情牺牲的人有几个,我们现在的小孩子还时时与大人吵嘴、顶嘴。现在想想是多么不应该啊!我以后一定要让大人开心,等他们老了让我去孝敬他们。
门读后感500字篇4
读了高尔基的《童年》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这本书向读者展现了小说主人公阿廖沙童年时期在外祖父家的生活,记录了在沙皇统治下的社会底层人民代表阿廖沙的心路历程。
小说主人公阿廖沙的生活环境很艰苦。他三岁时父亲就去世了,和妈妈来到外公家。外公是一个性情暴燥、自私的人,他的两个舅舅也同样粗暴自私。阿廖沙在外公家饱受虐待,外公经常打外婆和孩子们。他虽然饱受欺辱,但他熬了过来,因为他坚强不屈服的精神支撑着他。十一岁时他离开了外祖父家,独自一人踏上社会,开始了新的生活。
书中十分成功地塑造了多个人物角色,例如外祖母这一角色,每当阿廖沙被外祖父打骂,心里难受的时候,外祖母总能给予他心灵上的安慰。小说真实地描写了十九世纪七十至九十年代俄国混乱的社会,展示了充满残酷、野蛮、愚昧、污秽的令人窒息的生活,让人真切地体会到沙皇专制制度的腐败。
小说主人公的童年是灰暗的,家庭是不幸的,周围有着许多残酷的事情,令他难以至信。比起阿廖沙的童年,我们的童年是十分欢乐的,无忧无虑。我们的家庭生活中没有勾心斗角,不会为了争夺财产尔虞我诈、打架斗殴,更不会发生一些残忍的事情。我们不愁吃不愁穿,还可以上学,不会有战争,而建立这美好生活的基础是我们祖辈们的辛勤劳作、奋斗拼搏。我们的国家繁荣昌盛、蒸蒸日上,我们应该珍惜这一切,努力学习不断进取。但现实生活中,有人并不知足,总是奢求更多。我们不用像阿廖沙一样十一岁就独自为了生存而忧愁,我们应该感谢拥有的这一切,不能浪费,应该学会珍惜。
从现在开始,我们不再奢侈,不再浪费,应该为长辈们着想,体谅他们,满足自己的幸福生活,更要拼搏进取,努力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
门读后感500字篇5
小仲马曾经说过:“臆造根本不存在,我们根本用不着臆造,只需观察,只需回忆,只需感受,再以一种特别的形式重新组合……”这个暑假,我就看了小仲马的第一著作——《茶花女》。
?茶花女》这本书,主要是写主人公得知,一名叫玛格丽特戈蒂埃的名妓,去世后,主人公出于好奇,到拍卖会上买了一本叫《玛侬列斯戈》的题词书。几天后,签名赠书的阿尔芒找了过来,要以重金购回那本书。而主人公相赠,感动了阿尔芒。阿尔芒力主为玛格丽特迁坟,以便再见她一面,并为此大病一场。病痊愈后,阿尔芒给主人公讲述了他那段爱情经历:阿尔芒暗恋玛格丽特,相识后,对玛格丽特表现出特殊的关心,打动了她。玛格丽特需要大量金钱来维持她的豪华生活,老公爵与伯爵的钱还不够用,她不愿意阿尔芒也因此破产,便隐瞒着阿尔芒接待别人。阿尔芒十分伤心,写信表示决关系,随后又痛悔。两人决定租一座乡间别墅,一起度过夏季,过一段与世隔绝的生活。为了玛格丽特的生活,阿尔芒不得不去赌一博,还考虑在巴黎,会捡到玛格丽特的旧情一人,令他心生嫉妒。后来,阿尔芒父亲恳求他断绝玛格丽特的婚事。后来,玛格丽特失踪,说她另有情一人,后来阿尔芒去当众侮辱玛格丽特,直到玛格丽特病逝,阿尔芒看了玛格丽特的手机,才直到真相……
这本书是真实的,也让我知道:想些好文章,可以想象,也可以虚构。我们根本用不着臆造,只需观察,只需回忆,只需感受,再以一种特别的形式重新组合!
门读后感500字篇6
?艾青诗选》用了两天时间就翻完了,抄录了几首诗。整体感觉他的诗歌本身与人们对他的评价(或者说他在诗歌的地位)二者之间是十分不相称的,他的大多数诗歌都不是十分出色,仅有少数的一些还不错。说他不应当在诗歌占那么高的地位,是因为他的诗歌的个人特色不够鲜明,他的诗的风格是那种十分多见、一般的诗,他没有为中国的新诗供给多少新的东西,所以贡献也就有限。
我看完穆旦的诗后说他的诗与杜甫的相类似,能够说是“诗史”,那么与艾青的诗比较起来,艾青的诗更应当享有“诗史”这个名词,他的诗的特色之能够说是题材十分广泛,但相对又集中,概括起来能够说是写出了那个年代贫穷落后中国土地上的欢乐与痛苦,他从国统区到大后方,从农村至前线,从树林到旷野,一一都在他的笔下得到展现,所以说他记录下了那样一个时代是可是分的。但遗憾的是他的记录缺少个性,或者说诗性还不太足,至少在许多诗歌那里是如此,所以这些诗的认识价值、历史价值是不低的,但诗的价值却相对较低。即使是他的《向太阳》、《火把》、《光的赞歌》等有名的长诗,在我看来也并非异常出色。
艾青的诗还有一个特点,就是人喜欢用程度副词,“那么”、“十分”等,而在对事物进行描绘时,声、色、形俱全,从各个方面进行描绘,列举东西时同样如此,所以这就造成他的诗歌的第三个特点,铺张。他喜用排比句,有时甚至是六七个相同的句式,如《大堰河――我的保姆》。可是他的描绘、比喻有个缺点,就是新颖的不多,常常采用的是一些大家经常很熟悉的东西,这样就使得他的诗缺少个人的东西,但这也许正是他的诗广泛传播的原因,因为这样的诗是大众化的,不是贵族的,更容易为大众理解、欣赏,也更容易得到官方的认可。
不可否认,艾青的有些诗是十分优秀的,如《雪落在中国的土地上》,他写道,“饥馑的大地朝向阴暗的天伸出乞援的颤抖着的两臂。”《礁石》,“它的脸上和身上像刀砍过一样但它依然站在那里含着微笑,看着海洋……”多么动人的形象!
艾青的诗质朴、流畅,但不怎样讲究技巧,不注重表达方式的变化,这些也影响了它的审美质量。
门读后感500字篇7
说来惭愧,我以前并不是喜欢读小说,因为篇幅太多要花很多时间。所以,每次都是虎头蛇尾,从未完整地读过一篇长篇小说。但是《童年》这本长达380余页的长篇小说却深深地吸引了我。我居然一口气读完,而且读的如此认真。读完后,我的感觉有苦有乐。
这本书是马克西姆·高尔基根据自己幼年时真实经历而写的。具体描述了高尔基父母去世后他被送到祖父家度过童年的事。在那里,外祖母是他唯一最亲近的人。之后,他历经了许许多多的磨难,他只上了三年学,11岁就走上社会,过早的开始了自食其力的生活。他当过学徒工,搬运工,守夜人等。16岁时,他只身来到喀山进入了“社会大学”,在与生命的斗争中,他深入俄国社会的最底层和各个阶层的各种人物接触,饱尝生活的艰辛,从而不断地丰富了他的社会知识和生活经验。当时正处在沙皇的残酷统治时期,社会十分黑暗,人们都把精神寄托予宗教,每天都要做祈祷。但高尔基不为所动,因为他有自己的人生信念。当然,在他遭遇挫折的时候,也曾有过自杀的念头,但高尔基最终还是凭坚强的意志坚持了下来。用他的笔为我们描绘出当时的生活环境和人性的黑暗面。他1589年开始他的小说的创作生涯,最终成为闻名中外的文豪。
与高尔基相比,我们的童年真的是太幸福了,我们生活在新时代,我们有着美满的家庭,身边有许多人的关怀,但高尔基却没有,可他却那么坚强勇敢,努力进取,敢于面对困难!我想这也许是他的精神魅力所在。《童年》确实是部不错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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